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工作,指导各镇(街道)、部门(单位)、村(社区)开展文明实践工作。
2.负责组建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队,支持和培育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志愿者工作组织网络和队伍体系,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培训管理、嘉许奖励、权益保障等工作。
3.负责全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依托理论宣讲、教育、文化、科技与科普、健身体育、全媒体六大平台,围绕群众需求策划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具体实施志愿服务重点项目。负责区志愿服务基金的募集和管理使用。
4.负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报道文明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成效,推动文明实践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5.发挥宣传文化阵地作用,进行时事政治、公民道德、科技、卫生、法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展览,组织开展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组织健康向上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能职责,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91.79万元,支出总计91.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5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6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89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9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91.7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0.65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6.84万元,占94.6%;项目支出4.96万元,占5.4%;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将2021年末结转结余的金额在当年实现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7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55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6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金额调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5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年中项目金额调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将2021年末结转结余的金额在当年实现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18万元,占8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1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运转性项目金额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8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0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3)卫生健康支出3.65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4)住房保障支出5.78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3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引起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补交2021年车辆购置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8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新购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与上年支出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1.59万元,主要用于补交公务车购置税。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补交公务车购置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9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是未新购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运送、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1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中从城管局下属单位市政所划拨的车辆。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产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4.9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本单位所有项目均完成设定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刘春梅023-486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