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推进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依法对未达到安置比例的部分征收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对就业困难的残疾人群体实施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承担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与失业统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依法维护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益,核查用工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真实情况和是否有歧视残疾人的行为。
2. 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网络,指导各街镇康复业务工作,全面督查各街镇、各康复机构康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保障残疾人享有的康复权利。实施残疾人康复项目管理。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残疾人康复业务工作;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建立示范性社区康复站,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3. 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展示、供应、代购、转介工作;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工作。
4. 负责区内公众残疾预防宣传工作,降低致残风险;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开展康复知识讲座,普及康复知识。
5.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残联服务所:实有事业管理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事业工勤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是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04.12万元,支出总计204.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9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 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0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9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入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12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0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9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调整。其中:基本支出188.19万元,占92.2%;项目支出15.93万元,占7.8%。
4.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4.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9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12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9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2. 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12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9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3. 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94万元,占8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0.23%,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了人员的工资待遇。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21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年中调整了人员的工资待遇。
(3)卫生健康支出8.01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7.96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43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7万元,减少57.9%,主要原因是2022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工会费、福利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车运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2万元,下降39.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车运行。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同,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缩减部分活动经费。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35.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出车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出车次数减少。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缩减部分活动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状况调查培训费用等有所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用于残疾人辅助器具配送、残疾人危房改造验收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5.9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公开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本部门对2个项目进行自评,自评结果均为优秀等级。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
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7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