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拟订机关后勤相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推动机关后勤的改革和发展。
2.配合、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管理并拟订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相关公务接待具体承办工作,承担全区大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
4.承担全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5.负责集中管理办公区域的办公业务用房管理。
6.负责集中管理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维修维护等物业管理和会务管理。
7.负责周转房、区机关食堂等后勤管理。
8.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及其他后勤管理保障经费。
9.受区政府办公室委托,管理重庆市綦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20〕17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科室3个: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后勤管理科,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名。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19〕78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956.09万元,支出总计1,956.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72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行政中心、影视中心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武装部会议室装修改造和作战值班室升级改造等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83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行政中心、影视中心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武装部会议室装修改造和作战值班室升级改造等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5.54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20.5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94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8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行政中心、影视中心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武装部会议室装修改造和作战值班室升级改造等项目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62.31万元,占23.8%;项目支出1,482.57万元,占76.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56.0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72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行政中心、影视中心设施设备改造工程,武装部会议室装修改造和作战值班室升级改造等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71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第五届民营企业合作大会1个专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无专项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60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经费调剂到改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未实施及公务接待等费用预算实施的不确定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0.5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13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第五届民营企业合作大会等专项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82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经费调剂到改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未实施及公务接待等费用预算实施的不确定性。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9.93万元,占9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65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经费调剂到改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未实施及公务接待等费用预算实施的不确定性。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87万元,占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2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8.93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7人员减少,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6.94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费用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2.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6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3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行政中心、影视中心设施设备改造专项工程。本年支出11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行政中心、影视中心设施设备改造专项工程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73万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一是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没有购置,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8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购置公务用车经费100万元没有购置。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73万元,主要用于区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车辆(领导调研和区级公务接待等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7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25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25.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级公务接待和各种检查团、党政代表团、巡视组、督查组及全区大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6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具有不确定性。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6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具有不确定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1,2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4.8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2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0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交通补贴、差旅费、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98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第五届民营企业合作大会专项经费,2020年无此费用产生。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2万元,下降96.2%,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外出培训减少,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无线话筒等货物。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03.3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完成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服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166万元,执行数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负责区行政中心办公楼、银华大厦办公楼、南门办公楼、区纪委监委办公楼、中山路办公楼等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二是维护好办公秩序、信访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20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服务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联系人 | 冯桢桢-4867181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6.00 | 166.0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 | ||||||
区级资金 | 166.00 | 166.00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负责区行政中心办公楼、银华大厦办公楼、南门办公楼、区纪委监委办公楼、中山路办公楼、西炮台办公楼等的日常保安护卫、办公秩序、信访秩序等的维护,消防、安全检查、电梯安全监控、配电房安全监控、视频消防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相关勤务及其他所需临时性工作。 | 圆满完成设定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上岗规范着装,文明用语,规范有效完成来访人员的接待,应急处置妥当率。 | % | 30 | ≧98 | 98 | 100% | 30 | |
安全事故发生事件 | 起 | 30 | =0 | 0 | 100% | 30 | |
为机关正常运行和安全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 % | 20 | ≧98 | 98 | 100% | 20 | |
入驻单位满意、社会群众满意。 | % | 10 | ≧95 | 95 | 100% | 1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