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编〔2016〕26号件,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有:綦江区妇女联合会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同时承担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主要职责是: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为妇女儿童服务,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2.团结、动员全区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3.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调查、研究全区妇女和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5.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开展各类培训提升女性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6.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
7.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发展同各地妇女的友好往来,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8.负责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綦编〔2016〕26号文件设立本部门,重庆市綦江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为下属事业单位。按照綦编〔2016〕26号件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综合部、妇女发展部(挂维权部牌子)、家庭儿童工作部。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重庆市綦江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64.51万元,支出总计364.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59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群团改革资金增加,增人增资。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4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9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群团改革资金增加,增人增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91万元,占94.62%,年初结转和结余19.6万元,占5.38%。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6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73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群团改革资金增加,增人增资。其中:基本支出232.24万元,占63.71%;项目支出132.27万元,占36.29%。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资金执行更加规范,无跨年度支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4.5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59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群团改革资金增加,增人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99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群团改革资金增加,增人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41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群团改革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和人员调整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59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73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群团改革资金增加,增人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87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增加年中追加安排群团改革专项经费,市妇联项目资金和增人增资费用的使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资金执行更加规范,无跨年度支付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75万元,占8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79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追加群团事业发展资金78万元和市妇联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32万元,占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0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和人员职级晋升正常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10.08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正常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0.36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1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人员职级晋升正常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3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职级正常晋升增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公务员平时考核和目标考核、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3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调整挂职副主席增加办公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58.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8.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妇联及上级相关部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58.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8.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交易中心调来1辆,未入资产系统);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维修费、印刷费、劳务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费用与机关统一开支,增加2名挂职副主席。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未召开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9万元,下降59.8%,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培训班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115.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群团服务专项资金和党建工作经费等项目执行率都达到了100%,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带领基层妇联组织,服务妇女儿童,深化群团改革。
(二)绩效自评结果
附件1: | |||||||
2020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资金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妇女联合会 | 联系人 | 夏宗佼4865628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2 | 32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32 | 32 | 100 | 10 | |||
区级资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贫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积极成长营:组织成长营活动3场次,惠及人数400人,群众满意度85%。 | 开展“幸福密码启慧万家”巡讲57场次,覆盖群众85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90%以上;开展贫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情暖童心相伴成长”积极成长营活动3次,暑期儿童安全系列讲座8场,惠及人数500人次,对特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文磊事实送教入户,开展个案心理辅导。建成2个示范基地,开展农村妇女手工编织技能培训1次,提供小麦收割技术、农机机械化、耕作技术培训2次,完成培训234人次。为贫困和留守妇女增收1.5万余元。建成10个妇女之家、9个儿童之家,宣传栏、制度、展示栏上墙,常态化开展符合妇女儿童需求的特色活动。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规范化妇女之家建设个数 | 个 | 20 | 10 | 10 | 100% | 20 | |
规范化儿童之家建设个数 | 个 | 10 | 9 | 9 | 100% | 10 | |
开展家家幸福安康活动场次 | 场 | 10 | 50 | 57 | 100% | 10 | |
扶持巴渝巾帼产业示范基地个数 | 个 | 10 | 2 | 2 | 100% | 10 | |
巾帼技能培训人次 | 人次 | 10 | 100 | 234 | 100% | 10 | |
服务妇女人次 | 人次 | 10 | 2000 | 9354 | 100% | 10 | |
开展贫困、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场次 | 场 | 10 | 3 | 3 | 100% | 10 | |
开展贫困、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惠及人次 | 人次 | 4 | 400 | 512 | 100% | 4 | |
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受益人次 | 人次 | 4 | 500 | 8500 | 100% | 4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2 | 85 | 90 | 100% | 2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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