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是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三是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二)机构设置
区残联机关:参公事业编制9人,事业工勤1人,机关实有公务员7人,事业工勤1人;
区残联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事业管理编制9人,实有事业管理人员9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是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二级预算单位是綦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本年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233.00万元,支出总计3,233.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66万元、增长23.57%,主要原因是本年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等增加预算616.66万元。
2. 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292.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40万元,增长6.28%,主要原因是本年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增加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2.87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940.13万元。
3. 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78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3.66万元,增长66.44%,主要原因是本年危房改造验收完成和康复中心审计决算结束形成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67.29万元,占13.17%;项目支出2,422.57万元,占86.83%。
4.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4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7.00万元,下降52.87%,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余的康复中心建设工程款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资金在2019年形成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33.0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6.66万元,增长23.57%。主要原因是本年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等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78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市级以上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0.46万元。
2. 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6.30万元,增长42.85%。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余的康复中心建设工程款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资金在2019年形成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84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在2019年未形成支出,结转到2020年。
3.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4.56万元,下降56.37%,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余的康复中心建设工程款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资金在2019年形成支出。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90万元,占5.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2万元,下降8.52%,主要原因是事业奖励性绩效(非统发)当年未形成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59.76万元,占92.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23万元,下降9.69%,主要原因是部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资金当年未形成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7.18万元,占0.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资金当年未形成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8.27万元,占0.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万元,下降5.43%,主要原因是部分住房公积金当年未形成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7万元,增长14.48%,主要原因是不发了2017年综合目标考核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7万元,增长54.90%,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结构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工会费、福利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89.6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3.51万元。本年收入26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10万元,增长110.92%,主要原因是将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安排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金等。本年支出66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35万元,增长249.39%,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的康复中心工程建设费用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在本年形成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5万元,增长28.71%,主要原因是本年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和残疾人无障碍实施改造检查户数大幅度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没有公务接待费用发生。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差旅费等22.97万元、会议费0.63万元、培训费1.18万元、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和活动费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0.52%,主要原因是本年打印纸采购较去年有所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3万元,下降90.59%,主要原因是本年会议次数大幅度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1万元,下降46.69%,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次数大幅度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残疾人轮椅、拐杖、助听器等辅助器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1352.9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重点评价1项,涉及资金54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2个项目均已实施,但部分项目因实施进度和项目管理等原因未实现年初申报预算绩效。其中: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重点评价的2019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理论分值为100分,实际得分为90.13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对219户左右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消除或减少残疾人居家生活障碍,促进残疾人共奔小康生活,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和无障碍环境,该项目自评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万元,执行数为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资金执行率100%得20分;二是完成改造残疾人家庭219户得20分;三是抽查改造合格219户得20分;四是改造残疾人家庭满意度达100%得20分;五是项目100%按时完成得20分。该项目部分存在盲目改造现象,没有完全做到应改才改。下一步将深入调查,摸准情况,切实做到应改才改。
2019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 ||||||||||
项目名称 | 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区残联 | 联系人 | 张刚 15223898626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68 | 68 | 100% | 2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4 | 14 | 100% | / | ||||||
市级补助 | 0 | 0 | 0 | / | ||||||
区级资金 | 54 | 54 | 100%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实施219户左右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人性化和个性化的改造,消除减少残疾人居家生活障碍,促进残疾人生活共奔小康,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和无障碍环境,改造残疾人家庭满意度达100% | 全面完成219户左右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人性化和个性化的改造,消除减少残疾人居家生活障碍,促进残疾人生活共奔小康,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和无障碍环境,改造残疾人家庭满意度达10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数 | 户 | 20 | 219 | 219 | 100% | 20 | ||||
抽查219户改造合格户数 | 户 | 20 | 215 | 100 | 100% | 20 | ||||
改造残疾人家庭的满意度 | 满意率 | 20 | 95%以上 | 98% | 100% | 20 | ||||
项目完成时间 | 11月前 | 20 | 2019年11月前 | 100% | 100% | 2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具体见綦江区2019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綦江区2019年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阳光安居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127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