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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研究拟订机关后勤相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推动机关后勤的改革和发展。

2.配合、协助主管部门对全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管理并拟订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相关公务接待具体承办工作,承担全区大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

4.承担全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5.负责集中管理办公区域的办公业务用房管理。

6.负责集中管理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维修维护等物业管理和会务管理。

7.负责周转房、区机关食堂等后勤管理。

8.统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及其他后勤管理保障经费。

9.受区政府办公室委托,管理重庆市綦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0.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20〕17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科室3个: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后勤管理科,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3名。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19〕78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个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一是将原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二是将原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的全区政务接待管理职能划转到区委办公室,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监督管理职能划转到区政府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901.37万元,支出总计1901.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1.38万元,减少16.3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维修改造、原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改造等5个专项,2019年只有第五届民营企业合作大会1个专项,品迭后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81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1.89万元,降低16.2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维修改造、原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改造等5个专项,2019年只有第五届民营企业合作大会1个专项,品迭后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5.03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6.3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8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9.27万元,降低12.4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维修改造、原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改造等5个专项,2019年有第五届民营企业合作大会1个专项和上年专项经费结转,品迭后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41.57万元,占23.30%;项目支出1,453.23万元,占76.70%。

 4.结转和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77万元,降低92.39%,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未实施完成结转72.8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901.3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1.38万元,降低16.3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维修改造、原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改造等5个专项,2019年只有第五届民营企业合作大会1个专项,品迭后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1.89万元,降低16.2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维修改造、原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改造等5个专项,2019年只有第五届民营企业合作大会1个专项,品迭后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减少267.23万元,降低12.83%,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经费调剂到改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未实施及公务接待等费用预算实施的不确定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6.3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9.27万元,降低12.44%。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维修改造、原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装修改造等5个专项,2019年有第五届民营企业合作大会1个专项和上年专项经费结转,品迭后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80万元,降低12.63%,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经费调剂到改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未实施及公务接待等费用预算实施的不确定性。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77万元,降低92.39%,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未实施完成结转72.84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8.54万元,占94.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3.29万元,降低12.41%,主要原因是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经费调剂到改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未实施及公务接待等费用预算实施的不确定性。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54万元,占3.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8万元,降低18.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15.17万元,占0.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8万元,降低23.1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减少医疗保险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20.54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1.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1万元,增长6.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9万元,降低32.3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减少公务交通补贴、差旅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6.45万元,降低77.8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一是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60万元没有购置,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47万元,降低23.0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0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购置公务用车经费60万元没有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98万元,主要用于区跨部门公务用车平台车辆(领导调研和区级公务接待等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02万元,降低40.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8万元,增长12.66%,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安装车载智能终端费用。

公务接待费22.58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公务接待和各种检查团、党政代表团、巡视组、督查组及全区大型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42万元,降低85.1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85万元,降低50.3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减少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1,14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7.8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2万元,降低18.07%,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交通补贴、差旅费、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费等。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3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61万元,增长979.44%,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五届民营企业合作大会专项经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万元,降低19.7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减少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1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8%。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无线话筒等货物,购买水电绿化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66.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完成较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维稳服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17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负责区行政中心办公楼、银华大厦办公楼、南门办公楼、区纪委监委办公楼、中山路办公楼办公楼等的安全,二是维护好办公秩序、信访秩序,确保正常办公。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维稳服务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0

170

100

10

其中:中央补助




/

     市级补助




/

     区级资金

170

170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区行政中心办公楼、银华大厦办公楼、南门办公楼、区纪委监委办公楼、中山路办公楼办公楼等的安全,维护好办公秩序、信访秩序等。

保障了区行政中心办公楼、银华大厦办公楼、南门办公楼、区纪委监委办公楼、中山路办公楼办公楼等的安全,维护好办公秩序、信访秩序等。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分)

集中管理点办公区域安全保卫

20

5

5

100%

20

上岗规范着装,文明用语,规范有效完成来访人员的接待和登记,应急处置妥当,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率。

%

15

≧98

100

100%

15

安全事故发生事件

15

0

0

100%

15

为机关正常运行和安全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率。

%

30

100

100

100%

30

入驻单位和社会群众满意度。

%

10

≧98

100

10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1808  


附件下载:

附件2.2019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机关事务管理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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