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科学校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重庆市医科学校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照重府函[1987]6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
服务范围(职责):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积极配合各级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开设基础医学、护理学、医药学等学科中专学历教育。主要培养中专学历卫生技术人员,促进卫生事业发展;负责全区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各类短期培训,提高全区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负责全区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培训任务;完善学校专业教师、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制度,突出抓好教师整体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根据具体情况,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输送优秀的医疗卫生人才;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开展教研活动,认真搞好调研,了解和掌握教师队伍和教研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全区的医学教育教学工作。
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教务科、招生办、学生科、总务保卫科、实习就业办、财务科。按照綦江区政府与重庆科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从2018年8月25日起本部门由重庆科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托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02.14万元,支出总计1,202.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2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年工资结构的调整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23.7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1.17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年工资结构的调整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3.77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78.3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3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5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的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92.72万元,占87.71%;项目支出139.07万元,占12.2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是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弥补当年的经费不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2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7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年工资结构的调整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8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年末调整预算追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8.3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65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的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58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是控制项目支出经费开支,精简节流。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是用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弥补当年的经费不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883.06万元,占78.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86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控制项目支出经费开支,精简节流。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35万元,占12.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6万元,增长3.84%,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59万元,占4.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0.80万元,占4.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25万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3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06万元,增长227.2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方向调整,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差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3万元,下降25.25%,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7万元,下降26.1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39.8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6万元,下降40.6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5.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业务往来单位相互间的学习交流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0万元,下降15.5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7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0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空调和复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9.07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维修(护)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安全,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房屋、设施设备陈旧、老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尽快完善各项设施的配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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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名称 |
维修(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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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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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重庆市医科学校 |
项目实施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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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
项目资金总额 |
24 |
资金来源(层级) |
项目资金执行数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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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性资金 |
24 |
|
其中:财政执行数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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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资金 |
|
|
其他执行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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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得分 |
|
寝室、教室实施设备维修 |
保障师生安全 |
保障师生安全 |
100%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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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效能 |
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
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 |
100% |
30% |
30 |
||
管理 |
资金管理未超预算 |
资金管理未超预算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 |
满意:能够获得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
满意:能够获得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
100% |
10% |
10 |
||
资金执行率 |
|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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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劳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1万元,执行数为8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外请招聘教师18人,圆满完成全年的教学计划任务,学生素质和成绩都有所提高。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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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名称 |
劳务费 |
||||||
行业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实施单位 |
重庆市医科学校 |
项目实施期限 |
1年 |
||||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
项目资金总额 |
87.1 |
资金来源(层级) |
项目资金执行数 |
87.1 |
||
其中:财政性资金 |
87.1 |
|
其中:财政执行数 |
87.1 |
|||
其他类资金 |
|
|
其他执行数 |
|
|||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得分 |
|
外请招聘教师 |
外请招聘教师18人,完成全年的教学计划任务 |
外请招聘教师18人,完成全年的教学计划任务 |
100%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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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效能 |
学生素质和成绩都提高 |
学生素质和成绩都提高 |
100%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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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资金管理上控制在预算内 |
资金管理上控制在预算内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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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顺利完成年初教学计划任务 |
满意:顺利完成年初教学计划任务 |
100% |
10% |
10 |
||
资金执行率 |
|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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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100 |
水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6万元,执行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弥补办公经费不足保证顺利完成教学实验。
印刷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37万元,执行数为9.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招生宣传顺利完成全年招生计划。
电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弥补办公经费不足保证顺利完成教学实验。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弥补办公经费不足保证顺利完成教学。
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添置实验室设施设备满足学生日常学习操作,参加比赛等,资金上控制在预算之内。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55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