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编〔2012〕319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负责本地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三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本地区自然灾害的灾害监测、协同研判、预警信息发布、联动响应、灾情速报等业务、技术和管理工作。
3.为本地区党委政府提供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的决策建议和科技支撑。
4.负责本地区的防灾应急准备认证、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本地区人工增雨防雹的组织管理。
6.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区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綦编〔2012〕319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重庆市綦江区气象局下属单位。按照綦编〔2012〕319号文件,本单位属事业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6.30万元,支出总计106.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支出。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6.3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47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8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79万元,占24.21%;项目支出77.60万元,占75.7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晚,经费当年未能实现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6.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支出。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8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2万元,下降7.01%。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减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晚,经费当年未能实现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2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32.00%,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26.1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3)农林水支出19.65万元,占19.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万元,下降13.51%,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7.60万元,占75.79%,较年初预算减少2.40万元,下降3.00%,主要原因是节约公用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17万元,占1.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31.58%,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5万元,下降23.6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万元,增长429.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成效明显,提供的服务满足区委区政府等管理管理决策部门的需求。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6万元,执行数为7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成效明显,二是提供的服务满足区委区政府等管理管理决策部门的需求。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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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名称 |
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维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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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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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重庆市綦江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 |
项目实施期限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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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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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维持费 |
实现上连市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平连区应急指挥平台和区级相关部门、下连20个镇街、重点村居、农业种植基地和灾害敏感单位,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多渠道、全覆盖的快捷发布,实现自然灾害的多部门联动预警预防,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和自然灾害预警预防能力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
实现上连市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平连区应急指挥平台和区级相关部门、下连20个镇街、重点村居、农业种植基地和灾害敏感单位,实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多渠道、全覆盖的快捷发布,实现自然灾害的多部门联动预警预防,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和自然灾害预警预防能力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
100% |
3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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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维持费 |
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在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和效益,保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全年平稳运行,无重大故障。 |
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在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和效益,保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全年平稳运行,无重大故障。 |
100%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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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维持费 |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点强化气象灾害预报功能,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的建设、调查和影响评估能力建设,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后续运行能够满足效益的持续发挥。 |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点强化气象灾害预报功能,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的建设、调查和影响评估能力建设,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后续运行能够满足效益的持续发挥。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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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维持费 |
提高气象科普知识普及性,提升气象预警服务的认可度,无投诉。 |
提高气象科普知识普及性,提升气象预警服务的认可度,无投诉。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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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100% |
98% |
98% |
1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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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率: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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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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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2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