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綦编〔2012〕162号文件精神,机关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参与地方大政方针的协商,参与地方事务管理,参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在全区政治生活中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3.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维护盟员正当合法权益,反映盟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调关系,调动盟员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5.承办民盟重庆市委和区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和《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设立中国民主同盟綦江区委员会机关。本单位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1个,为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2.04万元,支出总计72.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2.33%,主要是用于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党派基层活动经费等专项业务工作增加的原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2.0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4万元,增长2.33%,主要是用于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党派基层活动经费等专项业务工作增加的原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1.76%,主要是用于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党派基层活动经费等专项业务工作增加的原因。其中:基本支出36.78万元,占51.34%;项目支出34.86万元,占48.6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2.33%。主要是用于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党派基层活动经费等专项业务工作增加的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万元,增长1.81%。主要是用于党派基层活动增加的原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1.76%。主要是用于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重点工作、党派基层活动经费等专项业务工作增加的原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8万元,增长1.24%。主要是党派基层活动经费等专项业务工作增加的原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9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6万元,占89.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0万元,占6.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万元,占1.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8.71%,医保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69万元,占2.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万元,增长5.5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4万元,增长83.76%,主要原因是工会活动费用和租车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28.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民盟市委到我区进行调研,其他区县到我区进行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28.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 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27 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4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充分发挥党派积极深入基层调研,当好党委、政府参谋,有效参政议政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民主监督职能。
(二)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99.9%。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万元,执行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主要产出和效果:充分发挥党派积极深入基层调研,当好党委、政府参谋,有效参政议政作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社会服务、民主监督职能。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8年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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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名称 |
党派基层活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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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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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中国民主同盟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 |
项目实施期限 |
20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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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
项目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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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层级) |
项目资金执行数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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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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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其中:财政执行数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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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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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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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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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基层活动经费 |
产出:保障盟员212名(11个支部)学习培训;每季开展一次专题会议、各支部围绕区委区府中心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开展各种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暑期谈心活动一次;年终一次团拜年会;盟员日常生活困难慰问、老盟员慰问费等支出。 |
保障盟员212名(11个支部)学习培训;每季开展一次专题会议、各支部围绕区委区府中心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开展各种文化交流活动;开展暑期谈心活动一次;年终一次团拜年会;盟员日常生活困难慰问、老盟员慰问费等支出。 |
100%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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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完成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根据组织活动开展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金额,保障活动的高效性、可持续性。 |
按照组织活动开展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金额,确保活动的高质量性,保障活动的高效性、可持续性。 |
100%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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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履行好参政议政、服务经济发展增强民主党派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
结合工作实际,履行好参政议政、服务经济发展增强民主党派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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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能够获得盟员、社会公众对本单位党派基层活动工作认可 |
获得盟员、社会公众对本单位党派基层活动工作认可 |
99% |
10%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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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率:4.4 |
4.4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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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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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4万元,增长83.76%,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维护更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到民盟市委开会和开展支部活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713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