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投身光彩事业。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3.协助区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持续、健康发展。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6.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7.依法加强会产管理。8.并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綦江区工商业联合会内设科室2个(办公室和会员发展管理科)、1个直属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二级单位)。2018年,全额预算在职行政编制人员5人,事业编制2人。年末实有行政在职人数8人,退休人员6人;事业实有在职人数2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工商业联合会(本级)、重庆市綦江区非公有制经费发展服务中心(事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86.32万元,支出总计286.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8万元、增长12.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85.8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1.60万元,增长12.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84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4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7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6万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退休干部休养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03.44万元,占72.78%;项目支出76.07万元,占27.2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2万元,增长1,289.8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0万元,增长12.4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退休干部休养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3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4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9.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76万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退休干部休养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1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2万元,增长1,289.8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95万元,占8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50万元,占11.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0.8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4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7%。
(4)住房保障支出10.42万元,占3.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1万元,增长17.7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7.62%,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12〕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万元,增长162.12%,主要原因是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情况下,公务接待活动及接待有所增加 。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工商联(商会)到我单位调研商会建设、经济服务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7.6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万元,增长162.12%,主要原因是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情况下,公务接待活动及接待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万元,下降9.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开支。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非公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3.45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商会会员发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会员同比增长8%,其中企业会员1178个、个体会员951名,团体会员33个,会员队伍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
“工商联专项改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不断推动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帮助企业拓宽发展途径,助推企业融资服务。
“政企沟通协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召开调研民营经济座谈会,推动成立了“綦江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联席会议”机构,推动綦江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接待日制度常态化运行。
“2018年群团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5万元,执行数为7.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优化服务平台,配备办公设备,改版升级微信公众号,设立法律服务专栏;强化法律培训、宣传,邀请永登律师事务所作法治培训和举办“三方联动”法律服务平台启动仪式。开展法律咨询、调解服务。
“区委出题、党派调研课题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形成《非公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路径研究》、《协商民主视阈下新型政商关系的建构》《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调查和建议》。
2018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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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名称 |
商会会员发展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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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工商业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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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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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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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
项目资金总额 |
10 |
资金来源(层级) |
项目资金执行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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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性资金 |
10 |
一 |
其中:财政执行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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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资金 |
|
|
其他执行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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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 |
发展商会会员 |
224 |
100% |
40 |
40 |
||
效益 |
会员队伍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 |
会员同比增长8%,其中企业会员1178个、个体会员951名,团体会员33个,会员队伍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 |
100%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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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支出依据合规 |
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支出依据合规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 |
各基层商会和会员满意度达98% |
各基层商会和会员满意度达98%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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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率 |
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 |
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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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
||||||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无 |
2018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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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名称 |
工商联专项改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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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工商业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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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
项目实施期限 |
|
||||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
项目资金总额 |
8 |
资金来源(层级) |
项目资金执行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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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性资金 |
8 |
一 |
其中:财政执行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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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资金 |
|
|
其他执行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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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得分 |
|
产出 |
工商联专项改革 |
1 |
100% |
40 |
40 |
||
效益 |
不断推动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帮助企业拓宽发展途径,助推企业融资服务 |
不断推动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帮助企业拓宽发展途径,助推企业融资服务 |
100%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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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支出依据合规 |
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和支出项目,支出依据合规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 |
满意度达96% |
满意度达96%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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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率 |
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 |
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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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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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无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2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