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2﹞34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綦江区市政园林局机关内设五科二室,下属五个事业单位一个国有公司(环境卫生管理所、市政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城管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市政园林系统现有干部职工743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210人,临聘人员533人。
目前,綦江城市建成区(不含万盛经开区)面积23.80平方公里,城区常住人口21.7万,城区建成道路面积131.4万平方米,清扫面积139.1万平方米,绿化管护面积147万平方米,桥梁15座,公厕36座,综合性公园3个、社区公园7个、广场7个,城管服务站10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1座。
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编制20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内职务按有关规定配备;科级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设置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市政设施科、市容环卫科、园林绿化科、安全督查科(挂法制科、政务服务科牌子)。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有关市政管理、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市政设施建设和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制定本区市政管理、园林绿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区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编制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维护管护、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管理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对市政、园林、环卫等行政性收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
三、负责城区道路、广场、桥梁、隧道和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占用的依法审批,参与城市电力、光缆、自来水、天然气等管网规划,负责线路铺设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公共停车场的规划设置和规范管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项目方案、立项、可研等的审查或会审。
四、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水域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的维护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本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指导街道、镇的城市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设置和审批工作,监督和指导社会单位户外广告、夜景灯饰设置;负责城市路灯、夜景灯饰等公用事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
七、负责本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街镇的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评价和等级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批占用(含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政维护、园林绿化维护、公用、环卫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和运用;参与市政维护、园林绿化维护、公用、环卫事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九、承担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管理行政执法的责任。负责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监察执法;负责城市数字化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本单位全年收入决算11708.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决算拨款收入11486.1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属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2.43万元。
2014年本单位全年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与全年收入决算一致。
(二)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本单位全年支出决算11708.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72.1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工资、津补贴、保险、职工培训以及公用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8.9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目标考核检查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城管执法959.1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城市管理执法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两个单位)的工资、津补贴、保险、职工培训以及公用经费和17个执法岗亭的运行费以及数字化指挥网络的租赁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局对街道、镇的城市管理工作和市政设施安全检查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50万元,主要用于高山生态移民安置示范点的建设等;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13.1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工资、事业津贴、绩效、工会经费以及公用支出和城镇化建设、城市维护、路灯及灯饰电费和维护及运行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641.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工资、事业津贴、绩效、工会经费、公用支出和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经费、公厕垃圾站的维修维护费及其水电费、垃圾收运系统和垃圾场的运行经费以及老乡场垃圾收运工程的建设等;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832.6万元,主要用于处理市民反映的市政热点问题和市级风景区的管理以及示范街区的创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1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3.0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支出6.4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长赡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等;
3.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15.0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扣缴。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保险及行政离退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1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及离退休医疗补助;
5、节能环保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綦江区南新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减排-减排专项支出1068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第一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中央专项资金;
节能环保支出-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2014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资金;
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所2014年第二批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设施资金;
6、交通运输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所2014年第一批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补助资金;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事业运行出0.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所长赡、遗属人员补助费;
(三)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均为222.43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172.43万元;,主要用于綦江区南新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垃圾处理场运行经费;
农林水支出-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其他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所2014年第三批三峡次级河流清漂作业经费补助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额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总额168.9万元,年末决算总额183.24万元。年末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3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公车运行费的增加。
(二)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情况。
1.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万元,年末决算总额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总额116.44万元,年末决算总额51.34万元(接待批次148次,人数2100人左右),年末决算比年初预算下降了65.1万元。
下降的原因是因为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了内控制度。
3、公车运行费:年初预算总额52.5万元,年末决算总额131.9万元. 年末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了79.4万元。车辆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了市政设施检查、市政管理执法和巡查等的力度;二是市政监察支队的8辆执法车实际上是市政执法车辆,但其在年初预算公开中是按公务用车的预算标准预算的,所以导致了公车运行费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的增加。三是在2014年下半年开展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了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也导致了公车运行费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的增加;
公务车辆购置0万元,用于购置符合规定的车辆0台,公务用车的保有量为6台。
重庆市綦江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2015年9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