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于单位性质
按照渝编[2011]33号文件和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按照綦编[2012]253号文件和綦编[2012]309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三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煤矿信息调度统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煤炭行业监管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三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53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煤炭工业管理局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落实国家和全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制定全区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目标。
2.依法对区属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及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区属煤矿企业行业监管。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参与煤矿建设工程设施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4.负责区属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初审、呈报工作。
5.督促煤矿依法办矿、文明办矿;依法打击辖区内合法矿井的违法生产行为。
6.检查指导区属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协助有关机构开展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送培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区属煤矿主要负责人业务技能培训。
7.负责指导区属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指导各产煤镇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督促区属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费用的提取、解缴、管理及投入使用工作;负责区属煤矿企业各项规费的征缴管理工作。
10.负责煤炭生产调运工作。
11.协助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及重庆煤监局渝南分局,参与辖区国有煤矿企业的执法监察工作。
12.配合煤监部门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对煤矿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3.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经济技术管理及信息、调度、统计工作。
14.负责对区属煤矿职业卫生防治进行监督检查。
15.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科技进步和对外技术经济交流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局2014年总收入为1572.8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1572.89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其支出项目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196.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54万元、项目支出1325.94万元。
(二)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572.89万元,支出为1572.8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7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5.56万元、污染防治支出222万元、能源节约利用600万元、资源勘探开发支出146.04万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561.87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6.46万元。
(三)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我局不涉及该收支项目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总额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公款出国(境)的现象,“三公”经费总额为131.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6.6%。
(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行为。公务接待费总额为5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8.3%,其中接待3980人次,接待276批次。2014年我局有公务车5辆,公车运行费为73.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64%,当年没有购置公务车辆。公车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区在2013年8月被国家安监总局定为“全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区县”后,我市于2014年开始实施“全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区县”攻坚战,为使我区在规定时间内顺利摘帽,国家局、市局频繁来我区进行煤矿安全监管指导工作,我区、我局领导及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也大大地增大了监管力度,不管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均长期坚持到煤矿进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我局的几辆执法车就长年在去煤矿的公路上行驶,有时一辆车一天要往来行驶几百公里,由此而产生的路桥费、燃油费、车辆维修费也就大幅度地增加了。
煤管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样.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