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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本单位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辖区内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承担全区农业综合执法的组织、指导、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贯彻执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二)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三)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渔业、水生野生动植物、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医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受理、纠纷调解、应急工作。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4个大队,综合科和法制科。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41.65万元,支出总计1141.6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4万元,下降0.4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长原因为人员调动所致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4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25万元,增长8.89%,主要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1.6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14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4万元,下降0.46%,主要是住房保障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28.59万元,占81.34%;项目支出213.06万元,占18.6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41.6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4万元,下降0.4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5.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25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是农业执法类工作要求增多渔政AI 系统等项目资金补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9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压缩。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4万元,下降0.4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总体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9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41.45,占总支出3.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1万元,减少39.36%。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3.67万元,占14.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8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基数调整、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增人增资和待遇调整兑现导致社保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7.75万元,占4.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6万元,增长25.0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基数调整、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增人增资和待遇调整兑现导致医保支出增加。

3)农林水支出888.79万元,占77.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90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对农林水业项目补助资金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1.45万元,占3.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2万元,下降28.25%,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导致住房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3.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35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压减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15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0万元,增长28.49%,主要原因是劳务费上涨,因猪瘟、森林防火工作导致物资、宣传培训、租车等相关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8万元,下降37.4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3万元,增长51.73%,主要原因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和频次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万元,下降16.80%,主要原因是合理统筹公务用车使用,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8万元,增长111.38%,主要原因是燃油费上涨,车辆老化维修增多。

 公务接待费1.4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单位工作接洽及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不够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万元,下降50.35%,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原则,本年压缩了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5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1.0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27.45%,主要原因今年专题培训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20.70%,主要原因为培训频次及人次较上年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40万元,增长28.4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8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13.5万元

(二)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解交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7528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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