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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603612D/2024-001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1-08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农作物(粮食、油料、蔬菜、果树、花椒、茶叶、花卉、中药材等)产业发展规划与管理,农作物技术推广与技术服务,农作物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与开发创新、试验示范,种植业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土壤肥料和农田用水监测,基本农田保护与耕地地力建设,肥料质量与残留监测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农业补贴与农作物救灾,受理和组织农作物种子纠纷的田间鉴定,植物营养诊断,植物检疫,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技术培训指导,植保新技术、新药械示范推广和农药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未设置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930.88万元,支出总计2930.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97万元、增加23.15%,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入中,农林水收入增加602.45万元,社会保障减少50.3万元,2023年支出中,基本支出803.16万元,比上年减少86.24万元,项目支出2127.72万元,比上年增加637.22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93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97万元,增长23.1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0.8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93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550.97万元,增长23.1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86.24万元,项目支出增长63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16万元,占27.42%;项目支出2127.72万元,占72.58%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30.8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550.97万元,增加23.1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803.16万元,比上年减少86.24万元,项目支出2127.72万元,比上年增加637.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97万元,增长23.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87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和上级项目资金。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0.97万元,增加23.1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较多,项目支出增加637.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44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2.02万元,占3.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2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基数变化减少了职工的保障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38.67万元,占1.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基数变化减少了医保费用

3)农林水支出2741.08万元,占93.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41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39.11万元,占1.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万元,减少10.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3.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14.5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福利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664.63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32.06万元。公用经费10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3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办公费比上年增加11.52万元,其他交通费增加13.27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增加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68万元,增加12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64万元,接待费增加1.0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无人出境, 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超标准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68万元,增长120%

公务接待费1.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区公务活动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2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5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1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4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3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4万元,增长15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略有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55%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4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解交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光红,电话:023-48622188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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