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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3-0012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2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2 |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议、决定。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和区级农村工作系统实施领导,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区级农村工作系统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批准区级农村工作系统基层党组织的设立。配合区委组织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3)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加强全区农村工作队伍建设、管理区级农村工作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4)负责指导全区农村工作系统党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区级农村工作系统干部、党员及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5)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政策研究、向区委提出乡村振兴、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
(6)负责区级农村工作系统知识分子、统战、民族和宗教工作。
(7)负责本单位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指导区级农村工作系统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8)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区农业农村委(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区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市级和区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承担农业援外相关工作。
(14)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
(15)负责全区扶贫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行政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及综合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新闻宣传和舆情管理,指导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网络安全。
2、党群科。承担区级农村工作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参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区级农村工作系统知识分子、统战、青年、妇女、工会、民族和宗教工作。负责监督作风效能建设。承担区委农业农村工委日常工作。
3、人事财务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人事、考核、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伤调查处理。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负责农委财务管理工作,编报农委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申报缴纳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农场经营管理。
4、科教与法规科(智慧农业科)。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培训,推进实施职业农民制度。承担农业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诉讼、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农业行政审批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及相关事项的备案等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编制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智慧农业建设规划。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5、规划发展科。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拟订全区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和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承担农业外事、外经、外援、对口支援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农业项目和产业扶贫的统筹。承担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扶贫综合科。负责扶贫督查检查、考核评估和问题整改督查工作。负责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扶贫的信访、收发文件和信息材料工作。负责扶贫会议筹备组织工作。负责扶贫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志愿服务及安全卫生等创建工作。负责扶贫档案建设工作。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扶贫开发科。负责扶贫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负责“两不愁三保障”等扶贫政策的指导落实、协调联系、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负责扶贫项目库建设、扶贫规划编制和年度计划编制等管理工作。负责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绩效评估等管理工作。
8、生态能源与安全科。拟订全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用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9、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三变”改革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协调农业设施用地相关工作。承担区“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农作物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拟订全区粮油、经济作物、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作物区域布局、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产需调控工作。承担肥料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牵头承担抗灾救灾、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情信息工作。拟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机产品进行调查。监管农机作业安全。
11、畜牧水产科。拟订畜牧兽医、渔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渔政、渔港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指导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监督指导畜禽屠宰、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负责指导兽医从业人员和动物诊疗业务。承担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2、农业综合建设科。组织编制全区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参与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制定。承担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7,836.19万元,支出总计17,836.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37.98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收入总计17,836.19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14,325.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11.17万元,支出总计17,836.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774.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11万元。
收入减少7,537.98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减少742.7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6,795.25万元。本年预算收入减少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增加116.78万元,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农林水收入减少854.26万元(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收入减少1,210.63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收入减少159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收入减少155.46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收入增加323.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增加142.60万元,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收入增加92.1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12.66万元),卫生健康和住房公积金收入减少5.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主要是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减少343.37万元,主要是减少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职业年金。②卫生健康收入减少3.12万元。③节能环保收入减少553.43万元。④城乡社区收入减少305.94万元。⑤农林水收入减少5589.39万元,其中,农田建设收入减少2441.94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收入减少1239.88万元,农村合作经济资金收入减少769.4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收入减少698.48万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收入减少240.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99.65万元。
支出减少7,537.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减少7,558.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20.34万元。本年支出减少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4.5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342.79万元(即减少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96.32万元(即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抚恤金增加22.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14万元,行政运行增加142.60万元,主要是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住房公积金减少1.0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483.82万元,其中①节能环保支出减少553.43万元,主要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548.43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减少5万元。②城乡社区支出减少305.94万元,主要是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项目资金减少305.94万元。③农业农村支出减少5,327.08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减少2,441.94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减少1,398.88万元,农村合作经济资金减少769.4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减少373.34万元,农村社会事业资金减少155.46万元,病虫害控制资金减少82.3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资金减少31.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减少2.03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资金增加16.93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资金增加9.7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增加3.62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减少103.00万元。④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减少1,149.44万元,其中,生产发展资金减少1,162.5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少96.94万元,社会发展资金增加110.00万元。⑤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减少240.00万元,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减少240.00万元。⑥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增加92.10万元,主要用于石柱县对口帮扶资金92.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20.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增加20.34万元,主要是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专户存款增加20.34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4,32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2.73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增加116.78万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收入增加9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死亡抚恤收入增加22.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减少1.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入减少0.95万元。②卫生健康收入减少4.15万元。③农业农村收入增加152.66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收入增加323.47万元,行政运行增加142.60万元,主要是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农产品加工与促销资金增加38.9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增加9.15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收入减少159.00万元,农村社会事业资金收入减少155.46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资金收入减少3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收入减少2.03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收入减少8.00万元。④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收入减少1,099.03万元,其中,生产发展资金收入减少1,125.7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收入减少83.30万元,社会发展资金收入增加110.00万元。⑤普惠金融发展收入增加92.10万元,即石柱县对口帮扶资金收入增加92.10万元。⑥住房保障资金收入减少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25.0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511.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结转15.72万元,卫生健康结转2.12万元,节能环保结转348.67万元,农林水结转3,144.67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7,774.0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558.32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74.5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342.79万元(即减少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96.32万元(即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抚恤金增加22.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14万元,行政运行增加142.60万元,主要是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住房公积金减少1.0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483.82万元,其中①节能环保支出减少553.43万元,主要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548.43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减少5万元。②城乡社区支出减少305.94万元,主要是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项目资金减少305.94万元。③农业农村支出减少5,327.08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减少2,441.94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减少1,398.88万元,农村合作经济资金减少769.4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减少373.34万元,农村社会事业资金减少155.46万元,病虫害控制资金减少82.3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资金减少31.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减少2.03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资金增加16.93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资金增加9.7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增加3.62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减少103.00万元。④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减少1,149.44万元,其中,生产发展资金减少1,162.5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少96.94万元,社会发展资金增加110.00万元。⑤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减少240.00万元,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减少240.00万元。⑥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增加92.10万元,主要用于石柱县对口帮扶资金9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56万元,占6.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37%,主要是养老保险、健康休养费及抚恤金,卫生健康支出38.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8%,主要是医疗保险费,农林水支出78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16%,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住房保障支出37.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9%,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16,612.52万元,占93.5%,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出7,044.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41%,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3,430.8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6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2,452.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76%,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支出1,959.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79%,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出421.4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出366.9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2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资金支出338.6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4%,其他项目支出598.7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6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3万元,增长48.7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增加20.33万元,即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专户存款增加20.3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36.1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537.98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收入总计17,836.19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14,325.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11.17万元,支出总计17,836.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774.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2.11万元。
收入减少7,537.98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减少742.7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6,795.25万元。本年预算收入减少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增加116.78万元,主要是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农林水收入减少854.26万元(其中,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收入减少1,210.63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收入减少159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收入减少155.46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收入增加323.4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增加142.60万元,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收入增加92.1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12.66万元),卫生健康和住房公积金收入减少5.2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主要是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减少343.37万元,主要是减少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职业年金。②卫生健康收入减少3.12万元。③节能环保收入减少553.43万元。④城乡社区收入减少305.94万元。⑤农林水收入减少5589.39万元,其中,农田建设收入减少2441.94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收入减少1239.88万元,农村合作经济资金收入减少769.4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收入减少698.48万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收入减少240.0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99.65万元。
支出减少7,537.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减少7,558.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20.34万元。本年支出减少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4.5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342.79万元(即减少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96.32万元(即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抚恤金增加22.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14万元,行政运行增加142.60万元,主要是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住房公积金减少1.0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483.82万元,其中①节能环保支出减少553.43万元,主要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548.43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减少5万元。②城乡社区支出减少305.94万元,主要是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项目资金减少305.94万元。③农业农村支出减少5,327.08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减少2,441.94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减少1,398.88万元,农村合作经济资金减少769.4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减少373.34万元,农村社会事业资金减少155.46万元,病虫害控制资金减少82.3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资金减少31.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减少2.03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资金增加16.93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资金增加9.7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增加3.62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减少103.00万元。④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减少1,149.44万元,其中,生产发展资金减少1,162.5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少96.94万元,社会发展资金增加110.00万元。⑤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减少240.00万元,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减少240.00万元。⑥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增加92.10万元,主要用于石柱县对口帮扶资金92.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加20.3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增加20.34万元,主要是扶贫小额信贷贴息专户存款增加20.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2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2.73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①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增加116.78万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收入增加9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死亡抚恤收入增加22.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减少1.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收入减少0.95万元。②卫生健康收入减少4.15万元。③农业农村收入增加152.66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收入增加323.47万元,行政运行增加142.60万元,主要是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农产品加工与促销资金增加38.9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增加9.15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收入减少159.00万元,农村社会事业资金收入减少155.46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资金收入减少3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收入减少2.03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收入减少8.00万元。④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收入减少1,099.03万元,其中,生产发展资金收入减少1,125.73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收入减少83.30万元,社会发展资金收入增加110.00万元。⑤普惠金融发展收入增加92.10万元,即石柱县对口帮扶资金收入增加92.10万元。⑥住房保障资金收入减少1.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02.13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9,102.13万元,其中市级以上预算资金8,880.74万元,区级221.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25.0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11.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结转15.72万元,卫生健康结转2.12万元,节能环保结转348.67万元,农林水结转3,144.6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7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58.32万元,下降29.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74.5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2.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342.79万元(即减少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96.32万元(即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抚恤金增加22.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14万元,行政运行增加142.60万元,主要是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住房公积金减少1.0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483.82万元,其中①节能环保支出减少553.43万元,主要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548.43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减少5万元。②城乡社区支出减少305.94万元,主要是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项目资金减少305.94万元。③农业农村支出减少5,327.08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减少2,441.94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减少1,398.88万元,农村合作经济资金减少769.4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减少373.34万元,农村社会事业资金减少155.46万元,病虫害控制资金减少82.3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资金减少31.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减少2.03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资金增加16.93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资金增加9.7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增加3.62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减少103.00万元。④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减少1,149.44万元,其中,生产发展资金减少1,162.5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少96.94万元,社会发展资金增加110.00万元。⑤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减少240.00万元,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减少240.00万元。⑥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增加92.10万元,主要用于石柱县对口帮扶资金9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56万元,占6.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37%,主要是养老保险、健康休养费及抚恤金,卫生健康支出38.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8%,主要是医疗保险费,农林水支出78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16%,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住房保障支出37.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9%,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16,612.52万元,占93.5%,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出7,044.7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2.41%,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3,430.8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6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2,452.1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76%,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支出1,959.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79%,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出421.4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出366.9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2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助资金支出338.6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4%,其他项目支出598.7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09.42万元,增长237.6%。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支出5264.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88万元,农林水支出4,979.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06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支出5,222.8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1.77万元,追加预算支出12,509.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追加107.76万元,主要是健康休养费及抚恤金,卫生健康支出追减11.75万元,主要是退休减少在职职工,节能环保支出追加348.66万元,农林水支出追加12,064.75万元,主要是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追加7,281.77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追加2,452.12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追加1,540.88万元,其他项目追加7,89.9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追加3,469.40万元,本年预算支出追加9,040.0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3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增加20.33万元,即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专户存款增加20.33万元。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6.29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76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是补发以前年度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抚恤金。
(2)卫生健康支出38.13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6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保险费缴纳。
(3)节能环保支出348.67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农业可持续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出增加338.67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支出增加10万元。
(4)农林水支出17,043.94万元,占9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64.75万元,增长242.3%,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追加7,281.77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追加2,452.12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追加1,540.88万元,其他项目追加7,89.9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7.0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1.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5.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31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减少补缴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97.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7.81万元,资本性支出0.78万元。公用经费14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等材料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9.30万元,其他交通费35.74万元(其中公务员交通补贴33.05万元),工会经费26.99万元,邮电费14.90万元,劳务费8.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8万元,福利费5.15万元,其他费用9.8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3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93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1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洗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6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6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次数。
公务接待费3.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和项目验收。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7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7万元,下降67.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减少接待次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6批次5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5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7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次数和规模。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5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4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9.30万元,其他交通费35.74万元(其中公务员交通补贴33.05万元),工会经费26.99万元,邮电费14.90万元,劳务费8.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8万元,福利费5.15万元,其他费用9.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等材料成本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2%。主要用于采购动物、植物疫病防疫物资和实验室专用材料,采购农业用农药、化肥、种子等物资,农业保险、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对58个项目(含存量及以前年度结转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8项,自评得分80.67分,属于良好等次。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0731。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