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动物疫控中心主要职能职责共六项:一是负责指导动物重大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负责区级动物免疫、诊疗、监测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和指导街镇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技术培训及法律法规、动物防疫科学知识的宣传。二是负责监督指导隔离、封锁、扑灭等重大疫情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负责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预警、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三是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与指导。四是负责畜禽屠宰规划与设置。五是负责兽药经营、动物防疫条件的现场审核。六是负责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根据编办核定,核定编制人数2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农田建设中心。本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决算单位,因此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039.68万元,支出总计1,039.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4.71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经费减少,由区级预备费统一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28.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9.65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市级及区级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8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9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1.80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项目缩减后各项开支均缩减,如防控物资采购资金、市级项目建设中未完成建设验收。其中:基本支出652.65万元,占73%;项目支出240.83万元,占27%。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90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项目完成率高,资金兑付及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9.6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54.71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缩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8.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4.65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预算压减,减少了差旅费等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53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预算压减,减少了差旅费等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9.47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8.12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预算压减,减少了差旅费等支出,各项工作经费均相应压减。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1.72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预算压减,减少了差旅费等支出,各项工作经费均相应压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90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减少后,用结转结余弥补不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8.61万元,占1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08万元,增长42.2%,主要原因是弥补卫生健康支出不足部分。
(2)卫生健康支出37.07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5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在社会保障与就业中支出。
(3)农林水支出673.20万元,占7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2.97万元,下降37.44%,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实施未完成。
(4)住房保障支出24.60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在编人员核算,无增加和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57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上年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卫生健康支出、事业运行、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5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99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3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2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实际为2020年防控物资采购经费剩余部分,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 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3.6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该笔支出实际为防控物资采购资金,我单位本无政府性基金预算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3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差费等费用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7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差费等费用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37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公车运行、维护、加油、保险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5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2021年严格按照3.5万/车的公车数量进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1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减少公车维护次数。
公务接待费1.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管理部门对我单位工作的对接、检查、督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市级检查次数减少,厉行节约,控制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市级检查次数减少,厉行节约,控制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77.4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7万元,增长171.8%,主要原因是屠宰规划设置、病死畜禽无害化体系建设等项目召开会议商讨的次数较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防控物资。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7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1万元,市级资金305万元,区级资金3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优”的项目7个,“良”的项目2个,自评平均分数100分。我站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达到了项目预期效果,项目自评优秀率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最终绩效评价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评价结果如表所示: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报部门(公章): | |||||
部门名称 | 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全年执行率 | ||
300 | 300 | 100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全年绩效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1.完成全区强制免疫病种免疫,早快严小防控动物疫情,做到不扩散、不蔓延; | 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1-12月完成值 |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 100% | % | 100% | ||
强制免疫病种免疫抗体合格率 | 100% | % | 100% | ||
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 100% | % | 100% | ||
监测任务完成数 | 10653份 | 万份 | 10653份 | ||
早快严小防控动物疫情,做到不扩散、不蔓延 | 100% | % | 100% | ||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 | 100% | ||
无害化处理标准规范 | 100% | % | 100% | ||
无病死动物乱抛乱弃 | 100% | % | 100% |
(二) 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联系人 | 郑婷婷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8 | 118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补助 | 118 | 118 | 100 | 10 | |||
市级补助 | / | ||||||
区级资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各区县(自治县)实际开展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 1.完成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兑现,根据我区资金兑现情况,2020年用区级资金兑现了2020年2月-2021年1月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 % | 20 | 90%以上 | 100% | 100% | 20 | |
强制免疫病种免疫抗体合格率 | % | 20 | 70%以上 | 100% | 100% | 20 | |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 | 头 | 10 | 3686 | 3686 | 100.00% | 10 | |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 %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大规模随意抛弃死猪事件 | 有/无 | 10 | 无 | 100% | 100% | 10 | |
养殖场(户)满意率 | 是否满意 | 10 | ≥90% | 100% | 100% | 10 | |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 是否平稳 | 10 | 保持疫情平稳 | 100% | 100% | 10 |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已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