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内部审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20﹞14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内部审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有:
1.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2.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4.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6.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7.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8.对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9.对主管部门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10.协助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1.对主管部门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1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20﹞14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内部审计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级别为正科级,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2.82万元,支出总计42.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上年数据为0。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上年数据为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1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21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2.82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上年数据为0。其中:基本支出42.82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上年数据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8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上年数据为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上年数据为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1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21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上年数据为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上年数据为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7万元,占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5.2%,社保缴费基数年中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2.21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2.3%,医保缴费基数年中调整,医保缴费增加。
(3)农林水支出33.95万元,占79.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4万元,下降26.4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
(4)住房保障支出2.19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年中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上年数据为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上年数据为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上年数据为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区农业农村委下属事业单位,规模小,实有人数3人,与主管部门合署办公,未编制项目支出预算,2021年未发生项目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彬;联系电话,023-4866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