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成情况。
按照綦编〔2012〕241号文件设立本部门,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按照綦编〔2012〕241号文件,本单位属行政机构(下设34个事业单位),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科、财务科、发展计划科、新农村建设管理科、科教政策法规科、扶贫开发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根据綦编〔2012〕299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委员会下设直属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重庆市綦江区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重庆市綦江区经济作物发展管理站、重庆市綦江区畜牧站、重庆市綦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市綦江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站、重庆市綦江区农村经营管理站、重庆市綦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重庆市綦江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重庆市綦江区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建设管理站、重庆市綦江区农机监理站、重庆市綦江区农机推广站、重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綦江区分校;下属20个镇(街道)畜牧兽医站事业单位。
(二)部门(单位)职能。
按照綦编〔2012〕241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能职责有:
1. 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区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政策。
3. 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4. 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的政策;负责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制定全区“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实施主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工作;负责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5. 牵头组织全区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转基因管理和农业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全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管理和农牧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港监督管理。
6. )制定全区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7. 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和绿色食品的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綦江区名牌农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农业名牌战略。
8. 负责全区动植物内检(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医(渔药)药政药检工作。
9.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的行业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和指导灾后生产恢复的责任。
10. 负责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拟定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论证管理。
11. 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2. 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13. 负责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不涉及与预算对比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26447.5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581.31万元。2014年总支出26447.54万元,其中1.农林水支出20770.03万元,其中①农业支出14968.01万元,②扶贫支出1158万,③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740.02万元,④农村综合改革支出80万元,⑤其他农林水支出2824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3.22万元,其中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27.98万元,②抚恤支出16.61万元,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242.99万元,其中①住房改革支出236.99万元,②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万元。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99万元,即医疗保障支出302.99万元。5.节能环保支出656万元,即退耕还林支出656万元。6. 城乡社区支出2581.31万元,其中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15万元,②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00万元,③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66.31万元,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7万元,其中①商业流通事务21万元,②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6万。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4万元,即粮油事务支出164万元。
(二)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不涉及与预算对比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23866.23万元。2014年总支出23866.23万元,其中1.农林水支出20770.03万元,其中①农业支出14968.01万元,②扶贫支出1158万,③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740.02万元,④农村综合改革支出80万元,⑤其他农林水支出2824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3.22万元,其中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27.98万元,②抚恤支出16.61万元,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242.99万元,其中①住房改革支出236.99万元,②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万元。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99万元,即医疗保障支出302.99万元。5.节能环保支出656万元,即退耕还林支出656万元。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7万元,其中①商业流通事务21万元,②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6万。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4万元,即粮油事务支出164万元。
(三)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不涉及与预算对比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581.3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581.31万元,即城乡社区支出2581.31万元,其中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15万元,②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00万元,③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66.31万元,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额247.54万元,年初预算215.24万元,超预算15%,主要原因是2014年区、市级项目较多,验收检查次数多。区级项目60个,资金2709.23万元。市级项目75个,项目资金19218.2万元。目前市级项目检查验收绝大多数是中介机构,因此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我委目前用于车辆21辆,预算的有19辆,由于项目多,检查验收多,所以出车率高,因此费用较大,比预算有所增加。
(二)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为0。
2.公务接待费124.85万元,预算108.24万元,超预算15.35%,农委共有业务单位45个,全年接待2145次,人数17164人。主要原因是2014年区、市级项目较多,验收检查次数多。区级项目60个,资金2709.23万元。市级项目75个,项目资金19218.2万元。目前市级及以上项目除区县组织检查验收外,市级还要检查或组织中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还要进行绩效评价。区级项目从2014年起已开始绩效评价。因此,由于项目量的增加和检查次增加,需聘请专家进行指导和支付的各项检查接待费增大,故超过预算。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69万元,其中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69万元,预算107万元,由于我委承担的项目多,检查督促多,市级验收多,因此车辆运行较多,费用较大。②公务用车购置为0。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附件2: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