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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补充说明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4.4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3万元,增长6.57%,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14.38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0.83%,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格管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38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3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救助低保工作检查、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5.65%,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严格管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41万元,下降32.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严格管控支出。

     公务接待费19.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各级领导来宾来访、调研我局各项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共计接待272批次,接待人数2050人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下降5.9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严格管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4万元,下降12.97%,其中,上年共计接待416次,接待人数2620人次,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272批次2,05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93元,车均购置费14.38万元,车均维护费1.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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