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工作。贯彻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9、负责林业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镇(街道)林业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群政工科、生态修复科、资源管理科、预防安全科,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林业执法支队、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政法编制单位1个(綦江区森林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綦江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綦江区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綦江区国有林场、綦江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归口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经区委编委研究,对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作调整:整合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木材检查、森林资源管理及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执法职责,组建区林业执法支队;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不再挂区木材检查站牌子;区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加挂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牌子;将区地质公园管理处并入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并更名为区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加挂区湿地公园管理所、区国家地质公园管理所牌子;区国有林场机构设置保持不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7,459.19万元,支出总计27,459.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63.57万元、增长30.1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2940万元,占增长46.2%,年末结转增加4482.21万元,占增长70.43%。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5,83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9.38万元,增长12.90%,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39.25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1,619.9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35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1.36万元,增长19.85%,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007.13万元,占26.48%;项目支出8,349.91万元,占73.52%;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10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2.21万元,增长38.57%,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任务较去年增加了4万亩,建设周期未完,还没验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459.1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63.57万元,增长30.17%。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森林培育、自然保护区等管理的收入、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3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9.38万元,增长12.90%。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收入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619.9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5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1.36万元,增长19.85%。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10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2.21万元,增长38.57%,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任务较去年增加了4万亩,建设周期未完,还没验收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4.86万元,占4.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2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27.75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2万元,下降0.4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退休。
(3)节能环保支出2,864.20万元,占25.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0万元,增长0.97%,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任务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500.00万元,占4.4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除治费用已按预算实现支出。
(5)农林水支出7,171.33万元,占63.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95.75万元,下降40.07%,主要原因是森林培育、林林资源管理等项目周期未到,还未验收付款。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5.41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项目已按预算实现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33.50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1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7.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5.32万元,增长26.3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增加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3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28万元,增长23.89%,主要原是退耕还林、森林培育项目任务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32万元,下降33.8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1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市内及区内街镇因公出行、林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项目任务增加,业务检查用车次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7万元,下降16.54%,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11.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中央及市级项目的检查、验收。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9.7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万元,下降11.6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1,50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6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83万元,下降13.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和节能化办公。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3万元,增长53.24%,主要原因是防火宣传和松材线虫防控会议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11.13%,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了人员的外出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60%。主要用于采购退耕还林、森林培育、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的规划、设计、验收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的项目均进行绩效管理,目标设置时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要达到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是否依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本单位对生态恢复保护资金和林业改革资金等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很好。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8914万元;分别为2019年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枯死树除治、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森林管护购买社会化服务、办案专项补助。对照年度绩效总体目标的完成情况来评价,以上6个项目的自评结果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全年召开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3次,在两个以上镇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各街镇、国有林场、管理所进行巡回宣传次。2、10名防火队员对森林防火围进行应急演练、值班值守五个方面全面加强,森林防火整体平稳可控。3、对各街镇层层落实责任,街镇与村、村与村、社与农户层层完成责任书签订,将防火意识深入基层。4、社会公众满意度≥7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3万元,执行数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两个街镇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宣传效果明显。二是对辖区森林防火单位进行督查达2次,防火工作深入人心。三是对森林防火单位进行培训2次,防火人员能熟练使用器具。四对防火责任书签订率超过80%以上,防火责任落实在人。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专业防火人员不足,二是防火工具有待更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充实专业队伍建设,二是根据防火工具的新旧程度逐步更替。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区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 ||||||||
项目名称 | 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区级)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 联系人 | 杨梅1398310413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3 | 183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 | |||||||
区级资金 | 183 | 143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全年召开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3次,在两个以上镇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各街镇、国有林场、管理所进行巡回宣传次。2、10名防火队员对森林防火围进行应急演练、值班值守”五个方面全面加强,森林防火整体平稳可控。3、对各街镇层层落实责任,街镇与村、村与村、社与农户层层完成责任书签订,将防火意识深入基层。4、社会公众满意度≥70%。 | 1、全年召开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3次,在两个以上镇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各街镇、国有林场、管理所进行巡回宣传次。2、10名防火队员对森林防火围进行应急演练、值班值守”五个方面全面加强,森林防火整体平稳可控。3、对各街镇层层落实责任,街镇与村、村与村、社与农户层层完成责任书签订,将防火意识深入基层。4、社会公众满意度≥7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
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 | 次 | 20% | 3 | 4 | 10% | 20 | ||
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 | 次 | 10% | ≥2 | 2 | 10% | 10 | ||
专职森林防火人员 | 人 | 10% | 10 | 10 | 10% | 10 | ||
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 | 份 | 10% | ≥5000 | 6000 | 10% | 10 | ||
对辖区森林防火单位进行督查 | 次 | 10% | ≥2 | 2 | 10% | 10 | ||
防火责任书签订率 | % | 10% | ≥80% | ≥80% | 10% | 10 | ||
对森林防火单位进行培训 | 次 | 10% | ≥1 | 2 | 10% | 10 | ||
森林防火防治群众满意度(%) | % | 10% | ≥70% | ≥70% | 10% | 10 | ||
资金执行率 | % | 10% | 100% | 100 | 10% | 1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9年松材线虫病防控”项目是财政局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由财政局聘请的重庆同辉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经综合评价等级为良。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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