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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林业及其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村林业改革和发展;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指导、协调森林资源增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负责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林业行业内部审计统计工作。

3.组织协调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荒山植树等营造林工程的规划、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森林建设工程;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森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4.负责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动态监测;依法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竹)木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林地、占用林地的审核(批);负责森林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负责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和濒危物种的管理。负责指导管理林产品、林副产品及林化产品的开发利用、依法采集、加工和流通。

6.负责推进林业改革;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国有森林资源流转工作;承办指导林权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镇街林业工作。

7.负责制定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具体落实森林防火指挥部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全区森林病虫害防治;负责全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8.负责林业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及群团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林业专业人才培训培养工作。

9.负责并指导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的查处。

10.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普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成果和技术的推广转化工作。

11.监督、指导全区林业产业建设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林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以及林业技术、技能培训、信息咨询、市场协调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政工法制科、造林绿化科、林政资源科、计划财务科、防火办),有政法编制单位1个(綦江区森林公安局),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所属事业单位5个(綦江区木材检查站、綦江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綦江区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綦江区国有林场、綦江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1095.61万元,支出总计21095.61万元。与201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6770.71万元、增长47.26%,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增加1141.3万元,占增长16.85%,年末结转增加5143.4万元,占增长75.96%。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02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29.8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47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8.53万元,占25.2%;项目支出7087.14万元,占74.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619.94万元,较上年增加5143.4万元,增长79.42%。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任务较去年增加了2万亩,建设周期未完,还没验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02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33.63万元,增长44.69%。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财政拨款增加1826.82万元,占增加的42.15%,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林业项目增加2284.4万元,占增加的52.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66.79万元,增长200.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中央及市级项目支出预算。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7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7.31万元,增长20.73%。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支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2.59万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级项目在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619.94万元,较上年增加5143.4万元,增长79.42%。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任务较去年增加了2万亩,建设周期未完,还没验收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8.4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3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41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1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3541.96万元,占37.38%,较年初预算数增长3541.9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验收支付。

(4)城乡社区支出564.65万元,占5.96%,较年初预算数增长564.65万元。

( 5 )农林水支出4633.48万元,占4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6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完工支付。

( 6 )住房保障支出120.77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3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6.53万元,较上年增加286.8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增加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32.4万元,较上年增加205.7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5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及区内街镇因公出行、林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2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13.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及市级项目的检查、验收。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63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247批次,22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7.96元,车辆购置费14.3万元,车均维护费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36.86万元,增长44.52%,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经费及办公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防火的工具车及越野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参加森林防火人员保险支出及采购项目的可研报告、规划设计、验收等服务以及办公用品、防火物资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是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绩效管理,目标设置时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要达到项目实施的总体要求,是否依据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本部门对退耕还林等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很好,通过了国家级及市级验收,资金专款专用,直接及时兑付到业主和老百姓手中,近年来森林覆盖率得到很大提升。

附件1: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名称

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行业主管部门

区林业局


项目实施单位

区各街镇

项目实施期限

2018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4754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95


其中:财政性资金      

4754


其中:财政执行数

95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面积(万亩)

8.04

8.04

100%

10%

10


2018年新增加退耕还林面积(万亩)

3

3

100%

10%

10


退耕还林(草)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1

1

100%

10%

10


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1.5

1.5

100%

10%

10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合格率)

90%

90%

100%

10%

10


退耕还林完成及时情况(2018年底前完成情况)

60%

60%

100%

10%

10


社会保险参保率

95%

95%

100%

10%

10


减少水土流失效果

有一定效果

有一定效果

100%

10%

10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显著

显著

100%

10%

10


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

70%

70%

100%

10%

10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附件2: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名称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行业主管部门

区林业局


项目实施单位

全区各街镇

项目实施期限

2018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总额

4749

资金来源(层级)

项目资金执行数

309


其中:财政性资金      

4749


其中:财政执行数

309


      其他类资金



     其他执行数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绩效指标完成率

权重

得分


国有林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万亩)

2.96

2.96

100%

10%

10


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万亩)

33.30

33.30

100%

10%

10


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面积(万亩)

0.1

0.1

100%

10%

10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

1.21

10

100%

10%

10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数量(个)

1

1

100%

10%

10


造林合格面积完成率(%

≥85%

≥85%

100%

10%

10


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合格率(%

≥90%

≥90%

100%

10%

10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90%

≥90%

100%

10%

10


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500

500

100%

10%

10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森防站满意度(%

≥90%

≥90%

100%

10%

10


     

100


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1689。

区林业局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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