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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科技信息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科技信息,开展科技信息交流,为全区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2)负责科技规划编制工作的资料信息收集、分类、整理。

3)负责科技金融、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的咨询服务。

4)负责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子网站的信息更新和发布。

5)承担科技人才交流与合作的服务工作。

6)承担科技宣传、科技培训、科学普及、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服务工作。

7)承担新技术、新成果引进、示范、推广运用的服务工作。

8)承担国家、市、区指定科技项目的服务工作。

9)承担科技研发(转化)平台建设的服务工作。

10)负责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工作中的指导服务。

11)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的咨询服务。

12)负责科技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綦委编〔201969号文件,本单位是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人,2023年实有人数7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20.46万元,支出总计120.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7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人员经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2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7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人员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4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2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7万元,增长7.09%,本年无结转结余。其中:基本支出103.55万元,占85.96%;项目支出16.91万元,占14.04%

4.结转结余情况。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4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7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7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69万元,下降32.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项目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7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69万元,下降32.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项目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本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109.80万元,占91.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58万元,下降27.9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项目开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由科技局社保账号一起缴社会保障费。

3)卫生健康支出5.83万元,占4.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3.80%,主要原因是由科技局社保账号一起缴每月医保费。

4住房保障支出4.83万元,占4.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万元,下降22.60%,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调整缴纳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0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4万元,下降62.8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补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下属事业单位,由局机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下属事业单位,由局机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下属事业单位,由局机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下属事业单位,由局机关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增加会议人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增加培训人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6.9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整体绩效自评表,部分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62340


附件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科技信息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docx
2023-205002-重庆市綦江区科技信息中心决算公开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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