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13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能职责有:
1.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建设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3.牵头推进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区科研机构(研发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负责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区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街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13.负责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
14.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7.与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外国人来綦工作许可职责分工,依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97号)规定执行。
(二)机构设置。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4号)文件精神,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13号)文件,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重庆市綦江区外国专家局)属行政机构,设置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科(群众工作科)、高新技术与创新发展科、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经区编委会研究,设置重庆市綦江区科技情报所(挂重庆市綦江区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牌子),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綦江区科技情报所更名的复函》(綦编办﹝2015﹞111号)文件精神,重庆市綦江区科技情报所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科技信息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科技信息中心是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设立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事业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科技信息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9年涉及机构改革。原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重庆市綦江区外国专家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760.77万元,支出总计1,760.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2.43万元、增长155.8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种子投资资金以及高新区创建专项经费。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36.5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50.35万元,增长153.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种子投资资金以及高新区创建专项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6.56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4.21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5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043.83万元,增长170.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种子投资资金以及高新区创建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9.7万元,占15.08%;项目支出1406.18万元,占84.9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37.49%,主要原因是服务型采购需按进度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分别为1,760.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1,072.43万元,增长155.8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种子投资资金以及高新区创建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0.35万元,增长153.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种子投资资金以及高新区创建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8.33万元,增长112.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种子投资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21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3.83万元,增长170.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种子投资资金以及高新区创建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1.35万元,增长85.1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种子投资资金以及高新区创建专项经费 。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60万元,增长37.49%,主要原因是科技型企业培育采购服务需按进度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1,591.71万元,占96.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7.05万元,增长93.0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种子投资资金以及高新区创建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00万元,占2.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1万元,下降18.52%,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
(3)卫生健康支出11.14万元,占0.6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万元,下降17.05%,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
(4)农林水支出5.00万元,占0.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河长制专项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11.03万元,占0.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1万元,下降76.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实际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3万元,下降49.9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3.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及高新区创建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26.9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97万元,增长1,747.06%,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及高新区创建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4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3万元,增长14.69%,主要原因是增加高新区创建办公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14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型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0万元。对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资金执行率均达到了90%以上,保证了资金的有效利用,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科技创新扶持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83.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96%。主要产出和效果:对45个企业八类114个项目给予扶持,拟补助资金288.0175万元。1.綦江重配齿轮有限公司等8个市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补助资金32万元;2.重庆重冶有研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1个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155万元;3.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研发的1240304375-J滑套等62个市级高新技术产品,补助资金62万元;4.重庆力缆电线有限责任公司的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缆电线等6个重庆市名牌产品,补助资金30万元;5.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的汽车驱动桥圆锥齿轮等1个重庆市知名产品,补助资金3万元;6.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的王南乔钳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资金5万元;7.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的王红艳等3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费,补助资金0.274万元;8.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引进的黄中林等2名高级人才(博士研究生),补助资金0.7435万元。
项目名称 | 科技创新扶持专项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83.7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科学技术局 | 联系人 | 曾慧 48662340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 | 288.0175 | 96% | 9.6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 | ||||||
区级资金 | 300 | 288.0175 | 96%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8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个,高新技术产品50个,重庆市名牌产品5个,重庆市知名产品1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企业职工技能30人,人才引进2人。 | 对45个企业八类114个项目给予扶持,拟补助资金288.0175万元。1.綦江重配齿轮有限公司等8个市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补助资金32万元;2.重庆重冶有研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1个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155万元;3.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研发的1240304375-J滑套等62个市级高新技术产品,补助资金62万元;4.重庆力缆电线有限责任公司的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缆电线等6个重庆市名牌产品,补助资金30万元;5.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的汽车驱动桥圆锥齿轮等1个重庆市知名产品,补助资金3万元;6.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的王南乔钳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资金5万元;7.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的王红艳等3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费,补助资金0.274万元;8.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引进的黄中林等2名高级人才(博士研究生),补助资金0.7435万元。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 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 个 | 20 | 8 | 8 | 100% | 220 |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个 | 20 | 50 | 31 | 62% | 112.4 | |
高新技术产品 | 个 | 10 | 50 | 62 | 124% | 110 | |
重庆市名牌产品 | 个 | 10 | 5 | 6 | 120% | 110 | |
重庆市知名产品 | 个 | 10 | 1 | 1 | 100% | 110 | |
技能大师工作室 | 个 | 10 | 1 | 1 | 100% | 110 | |
职工技能等级培训引进高级人才 | 人 | 10 | 30 | 5 | 17% | 11.7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慧 联系电话:023-4866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