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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4-0034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2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2 |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小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教;草拟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政策并报教委备案,管理、指导中心校及附设幼儿班和柏果村校及附设幼儿班教育教学工作。
2.负责本校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本校教育体制改革;负责教育统计、信息报关工作。
3.负责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本校教育督导工作;负责本校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全体教职工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负责本单位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管理、监督本单位财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规划、实施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后勤服务工作,落实学生资助工作。
6.负责实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7.负责主管全校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本校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8.负责管理本校机构编制和人事及社会保障等工作,实施本单位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职工调配、考核、职称评审和奖惩工作。
9.负责本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10.负责本校招生计划。
11.负责本校小学考试工作。
12.负责本校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推广普通话。
13.负责落实本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处理本校及周边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4.负责本校附设幼儿班的学前教育工作。
15.承办区教委等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正科级单位,单位领导职数4人,内室机构4个。学校年初在编在岗教职工48人,当年退休1人,调出5人,新分5人,年末在编在岗教职工47人。年末小学生590人。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14.69万元,支出总计1,114.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12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2023年学生人数自然减少,教育支出相应减少;上年补发2019、2020年在职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及2021年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本年无补发,支出相应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1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26万元,下降6.40%,主要是上年补发2019、2020年在职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及2021年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69万元,占96.77%;事业收入36万元,占3.23%;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114.6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4.12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上年补发2019、2020年在职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及2021年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其中:基本支出1,002.82万元,占89.96%;项目支出111.87万元,占10.04%;经营支出0万元。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8.6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0.79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2022年年终目标考核奖及退休健康疗养费、2021年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79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2019、2020年年终目标考核奖及退休健康疗养费。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79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2019、2020年年终目标考核奖及退休健康疗养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万元,增长0.21%,主要原因是清算补发了2022年的目标绩效。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810.63万元,占75.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1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资调标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1.36万元,占15.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1万元,减少12.74%,主要原因是退休及调出教师社保缴费基数比新分教师社保缴费基数大导致。
(3)卫生健康支出47.08万元,占4.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调动,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9.63万元,占4.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工资调标,补缴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03万元,减少8.47%,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2021年在职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及2021年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及工资标准调整等,本年无补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括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7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减少0.41%,主要原因是上年疫情期间防疫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设备购置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均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45.06%,主要原因是上级培训多采用了线上培训,以致培训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单位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 项,涉及资金111.8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我单位对“边远规模小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一园多区运转补助2023安排幼儿园补助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5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柏果村小厕所安全隐患整改及操场塑胶铺设等”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
从评价情况来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部分工程项目执行较慢,验收时间推迟,加上资金计划审批较慢的原因执行率较低。改进措施是加快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做到项目完成就立即进行验收结算和兑付资金,提高资金执行率。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874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