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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76936P/2024-0034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2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2 |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中学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的职责为实施中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中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下设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安保处4个内设机构,无下级预算单位,年末在职教职工50人,年末学生人数545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66.89万元,支出总计1066.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4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本年不存在补发上年人员经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6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92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本年不存在补发上年人员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4.89万元,占99.8%;事业收入2万元,占0.2%;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6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42万元,下隆7.2%,主要原因是本年不存在补发上年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008.01万元,占94.5%;项目支出58.87万元,占5.5%;经营支出0万元。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4.8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4.42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本年不存在补发上年人员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95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本年不存在补发上年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09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45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本年不存在补发上年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09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预算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838.5万元,占7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38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3.49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8万元,下降 3.6%,主要原因不存在补发上年退休人员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49.09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教师总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1.78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教师总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5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本年不存在补发上年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9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生均公用经费调高标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设备购置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乡村少年宫基金预算。本年支出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乡村少年宫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本年节假日期间的会议费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线下培训,增加了线上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班班通和LED屏。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3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60.8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得分均在80分以上,自评等级均为“良”以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我单位对项目“50011023T000003323106-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市级安排街镇学校移动多媒体教学设备购置经费等(结转)安排班班通采购等”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8.14万元,评价得分80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开始设置的1个三级数量指标与最后能够实行的数量指标不符等问题,提出提高科学设置三级指标和全面落实三级指标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寄宿已脱贫学生餐费补助,评价得分80分,评价等次为优;对项目“50011023T000003399683-教育系统遗属、长赡人员生活补助2023”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17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部分三级指标缺少可操作性等问题,提出提高三级指标的可操作性和全面落实三级指标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74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