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綦江区各学区和学校机构名称的复函》(綦编[2012]21号)文件,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适中学校,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3人。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教育系统各学校校级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綦编[2013]187号)文件,本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校级领导职数2个,内设机构数量2个,编制23人,分别为教务处,总务处。在职在编教职工23人,退休教师23人,小学学生154人,附设幼儿园学生31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79.22万元,支出总计579.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88万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均有减少,专项资金减少等。其中教育支出减少5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3.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64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7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08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学生人数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33万元,占98.29%;事业收入9.89万元,占1.71%;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7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88万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学生和人员以及工程项目维修均有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32.50万元,占91.93%;项目支出46.72万元,占8.07%;经营支出0万元。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均全部支付、不存在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9.3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7.03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是学生减少、教师减少及工程项目减少。其中教育支出减少5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3.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73万元,下降14.52%。主要原因是学生减少、教师减少及工程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8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支付往年结转款项,以及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均全部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03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减少51.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53.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0.64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8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支付往年结转款项,以及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均全部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均全部支出。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418.47万元,占73.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4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减少、本年支出,工资调标等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84万元,占17.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7万元,下降16.8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5.12万元,占4.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8万元,下降7.9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作调整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28.90万元,占5.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万元,增长9.47%,主要原因是人员住房保障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2.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2.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55万元,下降13.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公用经费3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安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万元,增长56.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本单位参加培训的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6.7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我单位对2023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年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1.04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全年补助金额为11.04万元。共计补助274次,每人每月400元,每季度报批后发放,已于本年内按计划全部完成。2023年文明城区创建的建设,资金计划3万元,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文明城区创建及整改,用于校园文化墙建设及周边环境改造,已在计划时间内完成。2023年改善师生就餐条件及边远学校、村小食堂运转兜底公用及小规模食堂运转补助等4.5万元,用于改善学生膳食标准、补助小规模食堂运转等。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77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