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内设机构数量和中层干部职数的通知》(綦教工委〔2023〕65号)文件,本单位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教导处、德育处、安保处、教科研处、党政办公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74.01万元,支出总计1,174.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60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教师人数减少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2年度补发有2021和2020年度的目标考核奖,2023年度没有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等资金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7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3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教师人数减少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2年度补发有2021和2020年度的目标考核奖,2023年度没有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等资金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4.01万元,占99.15%;事业收入10.00万元,占0.8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17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60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教师人数减少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2年度补发有2021和2020年度的目标考核奖,2023年度没有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等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04.48万元,占94.08%;项目支出69.53万元,占5.9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要求区级预算结余资金当年年末全部收回,财政应返还额度为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4.0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60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教师人数减少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2年度补发有2021和2020年度的目标考核奖,2023年度没有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等资金支出;2023年度项目资金比2022年度减少5.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53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教师人数减少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2年度补发有2021和2020年度的目标考核奖,2023年度没有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等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0万元,下降0.78%。主要原因是2023年2月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4.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60万元,下降5.2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教师人数减少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2年度补发有2021和2020年度的目标考核奖,2023年度没有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等资金支出;2023年度项目资金比2022年度减少5.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0万元,下降0.78%。主要原因是2023年2月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要求区级预算结余资金当年年末全部收回,财政应返还额度为零。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896.65万元,占77.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74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对贫困生补助标准提高。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4.79万元,占13.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95万元,下降11.92%,主要原因是2022年元补发退休教师2021年的健康疗养费,2023年只发的是当年的健康疗养费。
(3)卫生健康支出53.31万元,占4.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9万元,下降4.97%,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教师1人,卫生健康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59.26万元,占5.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教师1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4.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54万元,下降9.1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教师人数减少1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2022年度补发2021和2020年度在职人员的目标考核奖和退休人员的健康疗养费,2023年度没有补发以前年度目标考核奖等资金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在编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津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公用经费8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8万元,增长10.87%,主要原因是2023年食堂和男生宿舍维修项目支出35万元,比2022年的同类项目支出多27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必须的运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42.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多数会议是在单位伙食团用工作餐。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万元,下降46.10%,主要原因是单位积极开展线上培训,减少非必要外出线下培训,节省培训费开支效果显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69.5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表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对长赡人员生活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11万元,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补助资金发放及时性有时在月末,提出力争在每月中旬及时发放的下一步工作建议;对非寄宿已脱贫学生生活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51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10个项目都按时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79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