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初中、高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高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三江中学是经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在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的一所综合高中。本单位属独立法人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处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学处、学生处、教科室、总务处、财务处、安保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 2023年度决算编制主体为 1 个,报表类型为单户表,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966.97万元,支出总计4,966.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2.06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和调出人员增多,导致今年人员经费的收支数较上年下降。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873.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2.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退休和调出人员较多,导致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3.97万元,占97.3%;事业收入129.9万元,占2.7%;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3.1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96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2.06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退休和调出人员较多,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523.93万元,占91.1%;项目支出443.04万元,占8.9%;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资金全部收回财政,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37.0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2.27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退休和调出人员较多,导致人员经费收支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1.17万元,下降1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16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退休和调出人员较多,导致人员经费收入较上年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3.1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2.27万元,下降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06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退休和调出人员较多,导致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末决算前,财政统一收回资金。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683.34万元,占7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8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高中教育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8.43万元,占1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89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10.79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8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教职工缴费总基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24.5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及调出教师较新招及调入教师多,导致公积金总缴费基数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23.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4.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6.77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及调出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2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22万元,增长105.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实施几个维修项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会议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2万元,增长99.4%,主要原因培训开展增多,导致培训经费开支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装备,改善办公教学条件。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 313.1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我单位对教育系统遗属、长赡人员生活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41万元,评价得分100分,绩效实施完成情况良好。对教育性收费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29.90万元,评价得分93.34分,绩效实施完成情况良好。对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25万元,评价得分94.84分,绩效实施完成情况良好。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 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07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