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属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的事业单位。2022年末在职教师217人,退休教师4人,小学生3984人,幼儿361人。
(一)职能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綦江区各学区和学校机构名称的复函》(綦编办〔2012〕21号)文件,将原綦江县九龙小学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九龙小学。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单位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381.99万元,支出总计4,381.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20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和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6.48万元(人员经费3,667.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62.51万元,项目经费240.39万元),事业收入113.5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92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350.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52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和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6.48万元,占97.39%;事业收入113.59万元,占2.61%;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92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38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20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和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028.01万元,占91.92%;项目支出353.97万元,占8.0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加大了结转和结余资金使用,各项经费支出及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68.4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03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加大了结转和结余资金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11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和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5.50万元,下降22.72%。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和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92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03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和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3.58万元,下降22.14%。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和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资金全部收回财政,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397.49万元,占79.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1.10万元,下降26.91%,主要原因是当年项目经费和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7.60万元,占10.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9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校园扩招后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05.14万元,占4.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3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校园扩招后人员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18.17万元,占5.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1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校园扩招后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8.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7.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35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校园扩招后人员增加导致增长,人员薪金正常变动,人员变动调整预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6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9万元,增长11.4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校园扩招后人员增加导致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三公”经费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校园扩招后人员增加,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培训活动导致增长。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校园扩招后人员增加,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培训活动导致增长。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和打印机,学生课桌凳,希沃触控一体机和空调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369.5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我单位对2023年“教师培训(领雁工程)上级安排“翰墨怡情”教研工作坊建设等”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2023教师培训领雁工程(小学语文)上级30,000元,重庆市第四期期中小学领雁工程项目-小学语文“翰墨怡情”教研工作坊,项目承担学校为綦江区九龙小学,支持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所,参与学校有綦江区安稳学校,书院街小学,永新小学。项目已实施完成。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办学水平,获得了师生的一致好评,提高社会满意度;对2023年“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全年资助33,500元,2023春非寄宿生生活补助16,250元,贫困学生65人,250元/人,2023秋非寄宿生生活补助17,250元,贫困学生69人,250元/人。保障贫困学生入学并补助生活费;对2023年“校园安保市级资金安排搬迁高压电线等”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校园安保市级资金安排搬迁高压电线等102,000元,用于化粪池防漏处理排污管道改造以及教室脱落瓷砖处理。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提高社会满意度。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9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