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区委编委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城南中学和重庆市綦江区城南中学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20〕27号)文件规定,重庆市綦江区城南中学内设机构为4个。分别为教导处、德育处、后勤部、安保部。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教职工52人,退休教师69人,学生418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区教委下属事业单位,是纳入区教委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51.38万元,支出总计1,151.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1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进行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学生人数减少导致生均公用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5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66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进行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学生人数减少导致生均公用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1.38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15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1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进行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学生人数减少导致生均公用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31.11万元,占98.2%;项目支出20.27万元,占1.8%;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1.3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5.1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进行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学生人数减少导致生均公用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66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进行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学生人数减少导致生均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36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绩效工资、超额绩效和退休健康休养费较多。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1万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是本年未进行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36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绩效工资、超额绩效和退休健康休养费较多。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780.48万元,占6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82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绩效工资、超额绩效较多。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5.73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38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退休健康休养费较多。
(3)卫生健康支出52.05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2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医疗保险较多,本年退休3人。
(4)住房保障支出53.11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住房公积金预算较少,实际支出较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1.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4.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07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进行工资调标,导致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8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化粪池排危、贫困生补助等项目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92.3%,主要原因是本年教育提质增效开会较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68.9%,主要原因是本年教育提质教师培训会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20.2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我单位对“教育系统遗属、长赡人员生活补助2023”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26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完成了对遗属人员卢洪智2023年的生活补助,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对“寄宿生生活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69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已完成对寄宿生生活补助,保障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公平。对“特殊教育专项资金(上级)送教上门补助等”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0.4万元,评价得100分,评价等次为优,完成了送教上门任务让特殊学生得到了学习的机会,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社会和谐,老百姓满意。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4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