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学龄前儿童(2-6周岁)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綦编办【2013】187号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教育系统各学校校级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精神,重庆市綦江区实验幼儿园校级领导职数为4个,内设机构数量3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996.48万元,支出总计5,996.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2.16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通惠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等建设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导致。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99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4.56万元,增长61.6%,主要原因通惠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等建设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导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5.28万元,占80.0%;事业收入1,201.2万元,占2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99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2.16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通惠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等建设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导致。其中:基本支出2,292.77万元,占38.2%;项目支出3,703.71万元,占61.8%;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付关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95.2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6.02万元,增长39.4%。主要原因通惠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等建设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导致。已在2021年安排指标导致,2022年、2023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7.8万元,增长47.2%。要原因通惠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等建设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3.67万元,增长25.2%。要原因通惠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等建设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导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9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6.02万元,增长39.4%。要原因通惠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等建设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3.67万元,增长25.2%。要原因通惠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等建设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导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付关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216.99万元,占6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98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建维修、采购项目,普惠公用经费等、品叠了人员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0.9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56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调入、新分、调出品叠后导致。
(3)卫生健康支出107.32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09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调入、新分、调出品叠后导致。
(4)住房保障支出1,020.08万元,占2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5.36万元,增长717.9%,主要原因是调入、新分、调出品叠后导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14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建维修、采购项目,普惠公用经费等、品叠了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5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1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调入、新分、调出品叠后导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7.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安排教职工培训,提升教职工综合能力。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教玩具和办公设备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单位整体和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2项,涉及资金3,722.2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15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取得了很好的绩效,2023年学前教育普惠率达100.0%以上,对全区民办及部分公办学前教育扶持资金补助,保障全区民办幼儿园、部分公办园困难学生就餐、入学问题让社会充分肯定。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我单位对民办普惠幼儿园扶持资金(中央)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3万元,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次良好,绩效评价发现民办普惠幼儿园硬件设施、教学条件更加完善,喜得幼儿及家长的好评。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补助资金安排通惠中心园装修及设备购置等清算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2.35万元,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次良好,绩效评价发现通惠中心园装饰装饰及相关设备已完善,教职工满意度达到100.0%。对2021年学前教育扩大资源补助资金(中央)安排实验一小回购资金等(结转)安排通惠园区党建室、广告、大门、会议室、停车系统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3.96万元,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次良好,绩效评价发现通惠中心幼儿园的功能室,停车系统等项目已全部验收竣工,得到教职工充分肯定。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綦江区城区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50万元,评价得分87.33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立项前期调研不充分,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指标分类和设置不规范,前期设计不恰当,实际工期与立项、合同工期差异较大,未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等问题。提出强化前期调研工作,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加强前期的规划设计,规范执行招投标程序,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71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