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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以就业为导向,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市场需要的有一技之长的专业人才。

2.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为学生全面成才、持续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3.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教学和生产相结合,重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建设。

4. 加强校企合作,发挥产教融合的办学整体优势。

5.开展社会职业技能培训。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的复函》(渝教函[2008] 60 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 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中共重庆市綦江职业教育中心委员会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与綦江职教中心合署办公。

按照《区委编办关于调整教育系统部分学校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的复函》(綦委编办〔2022〕35号)文件,本单位为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 11个。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445万元,支出总计8,4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08万元,上升2.6%,主要原因是本年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人数增加,中职学生资助项目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08万元,上升2.6%,主要原因是本年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人数增加,中职学生资助项目预算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8.5万元,占98.1%;事业收入156.50万元,占1.9%。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08万元,上升2.6%,主要原因是本年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人数增加,中职学生资助项目预算拨款收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775.58万元,占68.4%;项目支出2,669.43万元,占31.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445万元,支出总计8,4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58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本年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人数增加,中职学生资助项目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08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本年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人数增加,中职学生资助项目预算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88.5万元,占98.2%;事业收入156.5万元,占1.9%;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本年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人数增加,中职学生资助项目预算拨款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775.58万元,占68.4%;项目支出2,669.43万元,占31.6%;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4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3.58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本年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人数增加,中职学生资助项目预算拨款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58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本年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人数增加,中职学生资助项目预算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4.45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增加中央、市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和市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拨款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58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本年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人数增加,中职学生资助项目预算拨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4.45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增加中央、市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和市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拨款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收支平衡,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921.33万元,占8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8.86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增加中央、市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和市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拨款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2.28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退休15人,新进17人,全年工资缴费基数下降。

3)卫生健康支出274.67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退休15人,新进17人,全年工资缴费基数下降。

4)住房保障支出280.22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退休15人,新进17人,全年工资缴费基数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7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3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14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退休15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中职学生资助等。公用经费8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2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本年学校在“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办公费、差旅费和印刷费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18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上年经批准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经批准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台,本年未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3万元,增长208.4%,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乡镇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增加,公车使用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本校参观、指导工作的区外职业学校教师。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人数规模和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发生接待活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成本,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本年因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中职专业建设需要派遣教师外出学习人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 %。主要用于采购学生专业实训材料和办公耗材。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669.4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我单位对塑胶操场扬尘整治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7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优秀,绩效评价发现校区运动场跑道约2599.72平方米,在原有基础上铺设塑胶;足球场约3260.43平方米,采购运动场配套设备乒乓球台10张,工程总投入827828.92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本年支付项目款27万元,项目实施后,受益师生4529人,整治扬尘,改善生态环保和办学条件。对教育系统伤残抚恤金2023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08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优秀,绩效评价发现2023年发放伤残抚恤金老工伤人员1人,伤残等级七级,执行标准2570元/月,全年共计30840元。保证了国家优抚政策落实,保障受抚人员的生活待遇对中职教育家庭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18.02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优秀,绩效评价发现本年春秋两期资助8850人,免学费补助885万元,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177.1万元,免住宿费补助48.4万元,免教科书补助17.3万元,资助贫困学生生活学习补助,保障贫困学生正常完成中职学业,大力提升中职教育教学质量。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867808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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