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隆盛中学为实施三年制初中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机构设置
2023年,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内设机构数量和中层干部职数的通知》(綦教工委〔2023〕65号)文件本单位共有四个内设机构,职数4人,2023年末该校实设内设机构5个(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安保处、党政办公室),实有中层干部 5 人。学校编制数为52人,实际在编人员48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退休人员57人,在校学生312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357.30万元,支出总计1,357.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10万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是退休6人,调出5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35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98万元,下降15.4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和调出人员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7.3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35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10万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是退休6人,调出5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08.61万元,占96.41%;项目支出48.69万元,占3.59%。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收付实现制关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7.3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5.10万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是退休6人,调出5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98万元,下降15.4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和调出人员、学生人数减少导致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05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和学生人数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10万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是退休6人,调出5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05万元,下降7.3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和学生人数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及2023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969.58万元,占71.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28万元,下降6.1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和调出人员、学生人数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1.50万元,占19.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31万元,下降10.6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和调出人员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61.04万元,占4.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3万元,下降12.5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和调出人员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65.18万元,占4.8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3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和调出人员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8.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4.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91万元,下降16.7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和调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构成。公用经费8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6万元,下降17.41%,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147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维护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差旅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支出数与上年持平,均为0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数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数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数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55.63%,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23.25%,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人数和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因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原因,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教师周转宿舍内床24张、办公桌24张、衣柜24个。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 44.23万元;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市级资金等”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贫困学生(含建卡)“爱心午餐”1.61万元用于支付23人已脱贫生活补助;安排2023年寄宿生生活补助11.23万元,用于支付178名寄宿生每期每生625元生活补助;安排2023年寄宿生已脱贫生活补助2.48万元,用于支付69人次生活补助;安排2023年非寄宿生生活补助1.13万元,用于支付36人次生活补助;安排文明城区创建经费3.00万元;安排校舍维修22.45万元;安排特殊教育0.2万元;安排遗属生活补助2.23万元;安排伤残抚恤4.46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23万元,执行数为44.23万元,支付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贫困学生得到资助,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为0人;本单位应在接下来的资助工作中,应该更加完善优化资助流程,提升满意度,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保障贫困学生不能因贫而失学。对文明城区建设、遗属生活补助、校舍维修、伤残抚恤都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等次均为优。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4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