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区、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必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 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横山学校为实施九年一贯制年制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面向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区域范围进行招生,招生对象为辖区内健康适龄儿童,促进基础教育的发展。学校坐落于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回新社区回新路101号。学校实际在编人员35人,另有退休人员61人。在校初中生41人,小学生88人,幼儿园学生8人。我校以“健康尊严、张扬个性”为总的培养理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共有三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总务处、政教处和安保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 2023 年度决算编制主 体为 1 个,报表类型为单户表,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999.18万元,支出总计999.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21万元,减少10.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999.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13.21万元,减少10.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2.15万元,占99.2%;事业收入7.03万元,占0.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999.1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13.21万元,减少10.1%,主要原因是2022年及以前年度绩效清算,人员经费减少。其中:教育支出923.5万元,占92.4%;项目支出75.68万元,占7.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采购、维修等款项完工后及时支付,本年年末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2.1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8.47万元,减少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47万元,减少9.8%。人员经费减少。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47万元,减少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采购、维修等款项完工后及时支付,本年年末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支出703.55万元,占7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12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退休教师,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6.77万元,占2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5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退休教师,经费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44.17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为教师退休。
住房保障支出44.7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万元,下降4.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4.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86万元,减少14.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7万元,增加14.5%,主要原因一是维修学校食堂,公寓,二是教师培训费用增加,以及教师增加后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支出数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本单位 2023 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本单位 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本单位 2023 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86.5%,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培训费支出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人次增加,导致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单位整体和 21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528.343万元,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0 项,涉及资金 0.0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取得了很好的绩效,改善了学校的硬软件办学条件,促进了均衡教育。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我单位从评价情况来看,“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学前教育幼儿补助”、“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遗属、长赡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执行完成率100%。项目评价指标设计结合学校实际,从享受人数、执行标准、师生及社会公众满意率等指标进行测量,本单位全部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406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