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是綦江区教委下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8人(实际在编8人),主要职能是: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校健康教育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区学生健康体检,并开展学生体检健康状况的调研工作;按照《全国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开展预防和矫治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一)职能职责
1.开展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研究,为教学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提供坚实保障。
2.负责指导全区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研究工作。
3.负责对辖区内的学生定期体检,并开展好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研究。
4.负责辖区内学生突发病、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治。
5.负责对学校专兼职卫生人员、心理咨询人员的定期培训和考察。
6.负责督促学校执行国家卫生标准,不断改善教学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
7.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学校卫生工作计划,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教学卫生与环境卫生条件的措施。
8.配合或协助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检查。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87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为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79.35万元,支出总计679.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47万元,下降24.50%,主要原因是疫情等项目减少,减少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7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47万元,下降24.50%,主要原因是疫情等项目减少,减少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3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7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47万元,下降24.50%,主要原因是疫情等项目减少,减少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00.14万元,占29.46%;项目支出479.20万元,占70.5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9.3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0.47万元,下降24.50%。主要原因是疫情等项目减少,减少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47万元,下降24.50%。主要原因是疫情等项目减少,减少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93万元,增长18.27%。主要原因是中人退休一次性补贴增加;增加了心理咨询室、防控近视灯光改造等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47万元,下降24.50%。主要原因是疫情等项目减少,减少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93万元,增长18.27%。主要原因是中人退休一次性补贴增加;增加了心理咨询室、防控近视灯光改造等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26.55万元,占92.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01万元,增长19.68%,主要原因是中人退休一次性补贴增加;增加了心理咨询室、防控近视灯光改造等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97万元,占4.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万元,增长14.4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补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9.31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0万元,下降12.2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医疗保险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0.52万元,占1.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住房公积金减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6万元,下降7.67%,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退休2人,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158.13万元(基本工资52.23万元 津贴补贴1.12万元;绩效工资64.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2.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4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万元;住房公积金10.52万元;医疗费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7万元(生活补助2.60万元;医疗费补助0.40万元,奖励金10.47万元)。公用经费2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是食品卫生等外出检查、培训加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2.0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0.50万元、邮电费0.80万元、差旅费0.84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1.43万元、劳务费0.40万元、工会经费6.65万元、福利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维护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维护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维护、停车加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车的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4.8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维护减少。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疫情后线下会议增加,会议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1.72%,主要原因是对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差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主要用于采购学生三年体检费用。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79.2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我单位对“教职工体检费专项经费2023”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00.00万元,评价得分90.88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实施完成情况良好;对“学校近视防控灯光照明改造”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0.00万元,评价得分81.96分,评价等次为良,项目实施改善了中小学生学习环境,有效防控学生用眼近视率,得到了学生、家长及教学人员的充分肯定。对“提前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中央)-心理咨询室375万/心理测评软件60万(结转)”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92.33万元,评价得分95.79分,评价等次为优,项目实施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干预,有效的干预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减少了学生教师心理健康问题,得到了广大师生的认可。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5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