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继续教育网络,有效开展学校干部和教师的继续教育。
2.负责按计划对本区的校(园)长进行岗位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研修培训;负责对教育系统后备干部的培训工作。
3.负责按规划做好教师岗位培训、新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各类培训工作;履行继续教育管理职责,建立并管理教师继续教育业务档案,协助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继续教育证书,严格实施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制度。
4.协助电大工作站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对在职教师和干部进行学历补偿培训和学历提高培训。
5.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组织、指导全区中小学开展校本研修、校本培训工作。
6.负责为区教委提供教师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评价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研究提供政策咨询与建议。
7.在区教师进修学校现有职责基础上,增加“负责统筹指导全区社区教育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87 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教师进修学校,为区教委所属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4 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綦委编〔2019〕81 号)文件精神,本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副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区教师进修学校现有内设机构 5 个,分别是办公室、教师培训处、干部培训处、社会教育处(社区教育)、信息技术处。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249.36万元,支出总计1,249.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5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一般财政预算拨款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24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74万元,增长23.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电大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8.98万元,占78.4%;事业收入270.38万元,占21.6%;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24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28.58万元,占66.3%;项目支出420.78万元,占33.7%;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78.9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64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社区培训经费减少3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64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社区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64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社区培训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4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 项目经费社区培训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760.04万元,占7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15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培训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5.22万元,占1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教师2人。
(3)卫生健康支出40.66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3.06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调入、退休品叠后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7.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28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9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0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政策,单位厉行节约,缩减一般公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2023年度无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停车洗车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政策,单位厉行节约,缩减一般公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会议费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会议费用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社区培训经费减少、区级培训经费减少导致培训经费开支有所下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主要用于采购教师 电脑、打印机、显示器、文件柜。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 420.78 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实施较好,保障了学校的运行稳定,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公开范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全区教职工培训专项经费项目:根据培训要求安排40.4万元,用于支付綦江区2022年校本研修管理高级研修培训,綦江区各学校分管教研副校长,教务主任合计220人、綦江区小学教研组长110人、綦江区中学教研组长110人,綦江区各学校分管教研副校长,教务主任,集中培训1天、綦江区中小学教研组长,4天,采用2+2阶段式培训。
历年专户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结转)安排互联网及办公通讯服务采购等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排6.69万元为学校互联网专线(光纤20M)1条、党政网专线1条、办公电话服务20部,以上服务费用为5580元/月。运转性项目-独立运行补丁(10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等,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规范资金,保障学校工作顺利开展。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19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