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所,主要职能是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方法、内容,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研究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进行独立核算,无下级预算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所,编制30人,在职28人,退休31人。本年度调入2人,调出1人,退休1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13.15万元,支出总计813.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27万元,下降11.75%,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往年绩效等,本年人员经费减少,压减项目经费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1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06万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往年绩效等,本年人员经费减少,压减项目经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3.1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1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27万元,下降11.75%,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往年绩效等,本年人员经费减少,压减项目经费等。其中:基本支出762.90万元,占93.82%;项目支出50.24万元,占6.1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决算,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3.1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8.27万元,下降11.75%。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往年绩效等,本年人员经费减少,压减项目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06万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往年绩效等,本年人员经费减少,压减项目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20万元,下降12.69%。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压减项目经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27万元,下降11.75%。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往年绩效等,本年人员经费减少,压减项目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20万元,下降12.69%。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压减项目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收付实现制关账,年底结余指标全部收回财政,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00.33万元,占73.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37万元,下降13.21%,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压减项目经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43万元,占16.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0万元,下降16.2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8.07万元,占4.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0.31万元,占4.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支出略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2.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17万元,下降13.67%,主要原因是上年补发往年绩效等,本年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职工工资、绩效、五险一金。公用经费6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经费用途、支出本年较上年开支变化不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作餐、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车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万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是培训项目活动变化,费用略有增长。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3个会议室3台电子白板。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市级资金7.8万元,区级资金47.1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常年性项目教研科研活动经费2023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8万元,评价得分97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本项目按时进行项目计划,执行送教到校、学科培训等,明年将继续按项目目标执行;对常年性项目教育综合改革课题学校补助及“三名工作室”建设2023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8.4万元,评价得分92.5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项目活动次数没有达到项目预期等主要问题,明年将会加强对项目活动计划的执行;对阶段性项目人才经费12个“三名工作室”业务活动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43万元,评价得分90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项目活动次数、成果数量不足等主要问题,明年将会加强对项目活动计划的执行,项目成果的整理。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