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教;草拟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政策,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的政策倾斜,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本区各职能部门、镇(街)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管理、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审计;规划、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6.统筹管理全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民办教育规范办学秩序,承担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活动相应的监管责任。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8.负责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学校机构编制和人事及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职工调配、考核、职称评审和奖惩工作。
10.负责全区的学籍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
12.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工作。
13.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4.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综合协调处理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 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挂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与区教育委员会合署办公。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27号)文件,本部门属行政机构,内设科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扶贫科)、组织科、人事科、基础教育科(挂政务服务科牌子)、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挂团工委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牌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财审科、安全保卫科、督导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下属事业单位95个,其中直属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庆市綦江区教育考试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重庆市綦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师进修校、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内部审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学校84所 (其中:幼儿园1所、小学56所、初中16所、九年一贯制3所、完全中学6所、特殊学校1所、职业教育学校1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7,644.64万元,支出总计197,644.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7.61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了以前年度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共计发放17,951.68万元,2023年该经费正常发放为9,635.9万元,导致今年支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96,88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93.39万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了以前年度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2023年正常发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679.9万元,占96.34%;事业收入7,204.74万元,占3.6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6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7,64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7.61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了以前年度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共计发放17,951.68万元,2023年该经费正常发放为9,635.9万元。导致本年支出下降。其中:基本支出161,576.94万元,占81.75%;项目支出36,067.7万元,占18.25%。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资金全部收回财政,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439.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973.21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了以前年度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共计发放17,951.68万元,2023年该经费正常发放为9,635.9万元。导致本年支出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51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84.91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了以前年度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共计发放17,951.68万元,2023年该经费正常发放为9,635.9万元。导致本年支出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41.9万元,下降7.22%。主要原因一是在职教师数量减少,调整预算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部分年初预算指标未执行完成的,年底全部收回财政,导致较年初预算数下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6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276.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81.27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了以前年度退休教师健康休养费共计发放17,951.68万元,2023年该经费正常发放为9,63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81.91万元,下降6.85%。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教师数量减少,调整预算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部分年初预算指标未执行完成的,年底全部收回财政,导致较年初预算数下降。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879.84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0.16万元,下降63.49%,主要原因是部分校园保安工资年中功能科目变更为教育支出。
(2)教育支出144,543.55万元,占75.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93.48万元,下降6.8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教师数量减少,调整预算人员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部分年初预算指标未执行完成的,年底全部收回财政,导致较年初预算数下降。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预算安排,年中调整预算安排南州中学和通惠中学射箭基地训练及器材购置专项补助经费共计15万元。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249.72万元,占14.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93.26万元,下降9.90%,主要原因是预算退休健康休养费指标没使用完,年终收回财政,导致较年初预算数下降。
(5)卫生健康支出7,812.53万元,占4.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6.24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教职工大幅减少,医保实际缴费减少,导致较年初预算数下降。
(6)农林水支出78.92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87万元,增长362.8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17.05万元为綦江中学校园绿化上年结转指标,61.87万元为年中调整预算安排东溪中学等节水型单位创建指标。
(7)住房保障支出9,697.32万元,占5.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4.36万元,增长17.93%,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安排教师周转宿舍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资金1,923万元,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大幅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576.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7,94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47.71万元,下降9.45%,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了以前年度在职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及退休教师退休疗养费等,2023年该经费正常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63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7.11万元,增长13.46%,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停课影响,水费、电费、办公费等支出大幅减少,2023年恢复正常。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6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29万元,增长413.90%,主要原因是本年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大幅增加。本年支出16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05万元,增长196.60%,主要原因是2022年安排资金较少,且受疫情影响,资金执行进度较慢,2023年执行进度恢复正常。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0万元,下降18.0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79万元,增长37.70%,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停课影响,公务用车及接待费开支大幅减少,2023年恢复正常。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4.79万元,主要用于綦江中学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0.84%,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需求由机关事务局审批后实际采购价格较预算数有所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是2022年职教中心根据单位需求由机关事务局审批后购置车辆一辆25万元,价格比綦江中学多0.19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1万元,下降13.7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车管理,厉行节约,控制公车使用频次,大幅降低了公车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43万元,增长80.13%,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停课影响,公务用车使用量大幅下降,2023年恢复正常。
公务接待费6.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机关及下属事业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与区外其他单位(部门)业务往来、上下级公务处理、公务办理等出具公函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8万元,下降57.2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改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5万元,增长127.24%,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停课影响,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减少,2023年恢复正常。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8辆;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8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22元,车均购置费24.79万元,车均维护费1.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0.54%,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停课影响,会议费大幅减少,2023年恢复正常。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2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40万元,增长19.13%,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停课影响,线下培训大幅减少,2023年线下培训恢复正常。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交通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60万元,下降15.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部门过“紧日子”政策,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用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6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5.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4.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41.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69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装备,改善教学办公条件。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29个一级项目、1,43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8,699.95万元。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64项,涉及资金28,099.9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4项,涉及资金6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一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作总体情况完成较好。全年预算数为216,005.86万元,执行数为197,644.64万元,完成预算的91.50%。主要产出和效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学前教育普惠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校园三防配齐率等各项指标均圆满完成既定目标,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自评结果为:优秀。二是选择三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2023年“校园保安工资保险服装培训等”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排2,410万元为全区84所学校配备595名专职保安,用以支付保安工资、社保、服装、培训等经费;用扩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上级)811万元安排红星紫郡小区配套幼儿园回购等;安排专项资金63.82万元对全区校园饮水设备进行维护;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84.82万元,执行数为3,090.42万元,支付率为94.08%。主要产出和效果:公办校园保安配齐率、持证上岗率达100%,保障了教育系统校园安全稳定;解决了片区幼儿入学难、城区幼儿学位不足问题,并提升了幼儿园普及普惠率;保障了全区师生饮水安全问题,特别是农村学校学生饮水。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2023年未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綦江区乡镇幼儿园(南部片区)托育改扩建工程的项目、綦江区城区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綦江区城区幼儿园托育改扩建工程项目、綦江区乡镇幼儿园(北部片区)托育改扩建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00万元,评价得分87.33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立项前期调研不充分,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指标分类和设置不规范,前期设计不恰当,实际工期与立项、合同工期差异较大,未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等问题。提出强化前期调研工作,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加强前期的规划设计,规范执行招投标程序,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