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职能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区、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负责抓所在镇的成人教育工作,抓好扫盲和巩固工作,推进普及义务教育。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必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职工总计 96 人,其中实际在编人员 71 人,劳务派遣人员 25 人,另有退休人员2 人。本单位共有七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总务处和政教处等。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 2022 年度决算编制主体为 1个,报表类型为单户表,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 年度收入总计 458.28万元,支出总计 458.28 万元。实验小学2022年9月成立,10月独立核算,则上年无收入、无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 45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25.49 万元,占92.90%;事业收入32.49万元,占 7.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0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3 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 458.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56.61 万元,占 77.8%;项目支出101.67 万元,占 22.2%。此外,结余分配 0.00 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425.79 万元。实验小学2022年9月成立,10月独立核算,则上年无收入、无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79 万元。
2.支出情况。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79 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
4.比较情况。本部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 356.2 万元,占 83.67%,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37.57万元,占 8.8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 14.37 万元,占 3.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 17.65 万元,占 4.1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56.6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56.6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 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00 万元。本年收入 0.00 万元,本年支出 0.00 万元。本部门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 0.00 万元,基本支出 0.00 万元,项目支出 0.00 万元。本部门 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实验小学2022年9月成立,10月独立核算,费用支出无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则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实验小学2022年9月成立,10月独立核算,费用支出无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则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 2022 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实验小学2022年9月成立,10月独立核算,费用支出无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则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实验小学2022年9月成立,10月独立核算,费用支出无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则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 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实验小学2022年9月成立,10月独立核算,费用支出无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则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 2022 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03 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扩展教师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00 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 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单位整体和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 11 项,涉及资金903.0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0 项,涉及资金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取得了很好的绩效,改善了学校的硬软件办学条件,促进了均衡教育。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2年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本单位全部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 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 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 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862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