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2、小学/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教育系统各学校校级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设置的通知》(綦编办〔2013〕187号)文件,我单位属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的事业单位。核定校级领导职数3人,1正2副。内设机构3个,内设职数4人,分别为总务处、政教处、安保处。下辖2所村小。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校属于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现有在职教师33人,退休教师16人,在校学生15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14.98万元,支出总计814.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66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师编制人数减少,人员类经费及社保费减少等,学校的基础设施维护减少,经费投入相对减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1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0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师编制人数减少,人员类经费及社保费减少等,学校的基础设施维护减少,经费投入相对减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1.14万元,占99.6%;事业收入2.96万元,占0.4%。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88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14.9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31.77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师编制人数减少,人员类经费及社保费减少等,学校的基础设施维护减少,经费投入相对减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63.91万元,占93.7%;项目支出51.07万元,占6.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学校维修建设和教学设施等的投入,改善了办学条件,美化了教学环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1.1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1.14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师编制人数减少,人员类经费及社保费减少等,学校的基础设施维护减少,经费投入相对减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0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师编制人数减少,人员类经费及社保费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29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增大了教育经费投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14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及教师编制人数减少,人员类经费及社保费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29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增大了教育经费投入。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原因是2022年末资金全部收回财政,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07.39万元,占7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8,增长5.8%,主要原因是教职工工资调资等相应的增加;保教保育费执行新标准,导致收入相对增加,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6.16万元,占1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8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补发2021年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38.47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教师减少导致各种保险相应的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教师的各类保险支出及退休教师的公务员补助等。
(4)住房保障支出39.13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3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教师各类工资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9.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50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中学部撤并入东溪中学,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减少,人员类经费及社保费减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5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学校的基础建设基本完成,上级对学校基本建设的投入减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维修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产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产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学校精简了许多会议的召开,提倡开短会,会后不集中安排会议伙食等。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的影响,减少了教师外出培训的次数,多数都进行了线上会议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空调,改善办公教学条件。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2项,涉及资金51.0742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学校的整体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安排“教育系统遗属、长赡人员生活补助” 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排4.0884万元,准备解决重庆市綦江区福林学校遗属人员王星书等5人的生活补助,以保证遗属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生存风险,有利于维护安定团结,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2022年安排“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上级)” 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排全年(调整)预算数15.84万元,全年执行数10.305万元,解决学校37名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50元,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证乡村教师稳定率100%,达到“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的效果;2022年安排“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上级)” 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排1.3万元准备解决学校26名学生贫困生生活补助费用,每人每期500元,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保证贫困学生不能因贫失学。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2年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家长或学生的知晓率或满意度不是很好等原因导致绩效评价分数不是很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学校利用家长会、班级群进行宣传,让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度等达到100%。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75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