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隶属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教导处、安全保障处、总务处、德育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属于实施小学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当年本单位编制28人,在职30人,均与编办统计数一致,退休84人。本年在校学生15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79.30万元,支出总计1,079.3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2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2021年消化存量资金265.09万元,2022年消化存量资金30.61万元,以及实行初中镇上集中办学,初中教师调出人员经费减少,初中学生和小学学生人数减少,生均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是因教学楼维修资金减少等,导致本年支出数下降。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4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2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在职人员调资和补发2021年在职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以及退休人员补发2021年健康疗养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8.6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30.6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9.30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20.2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2021年消化存量资金265.09万元,2022年消化存量资金30.61万元,以及实行初中镇上集中办学,初中教师调出人员经费减少,初中学生和小学学生人数减少,生均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是因教学楼维修资金减少,导致本年支出数下降。其中:2022年基本支出1,013.03万元,占93.9%; 2022年项目支出66.28万元,占6.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资金全部收回财政,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9.3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0.2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2021年消化存量资金265.09万元,2022年消化存量资金30.61万元,以及实行初中镇上集中办学,初中教师调出人员经费减少,初中学生和小学人数减少,生均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是因教学楼维修资金减少,导致本年支出数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2万元,增长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50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在职人员调资和补发2021年在职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以及退休人员补发2021年健康疗养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61万元是上年未付完的教学楼维修款。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9.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2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2021年消化存量资金265.09万元,2022年消化存量资金30.61万元,以及实行初中镇上集中办学,初中教师调出人员经费减少,初中学生和小学学生人数减少,生均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是因教学楼维修资金减少,导致本年支出数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11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在职人员调资和补发2021年在职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及2021年退休教师健康疗养费指标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21.29万元,占5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25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在职人员调资和补发2021年在职教师年终目标考核奖指标等92.25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0.45万元,占3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74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补发2021年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等103.7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5.87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09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初中教师9月调出24人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41.70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追加在职人员调资增加的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3.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28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由于初中镇上集中办学,9月份全部初中教师调出24人,初中教师调出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68万元,下降49.8%,是因初中学生和小学学生人数减少,生均公用经费收入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2022 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2022 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2022 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2022 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2022 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会议次数增加,会议费相应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万元,下降33.8%,主要原因是由于教师人数减少,培训人次减少以及受疫情反弹影响,本年线上培训开展增多,导致培训经费开支有所下降。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6.2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022年“遗属、长赡人员生活补助等”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排1.87万元以保证全校2名遗属人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维护安定团结,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用0.35万元解决学校14名非寄宿贫困学生的生活费用,保证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用13.32万元解决30名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保障乡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提高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荣誉感,使乡村教师能扎根乡村教育。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54万元,执行数为15.54万元,支付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获得了受助遗属的一致好评,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受助非寄宿贫困学生生活得到了保障,提升受助学生及家长获得感;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提高了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荣誉感。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因进度推行缓慢、资金调度等原因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派专人负责完成学校项目的前期手续,以便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82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