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施教。负责本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校本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
2.实施义务教育,在区政府和区教委的组织和指导下,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在区教委指导下,对学生实施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4.负责本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校教职工考核、职称评审和奖惩工作。
5.负责本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综合协调处理本校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机构数为1个,内设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学生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920.72万元,支出总计3,920.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68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补发了2021年度超额绩效。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835.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1.30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为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一是补发2021年度超额绩效而增加支出,二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7.13万元,占97.2%;事业收入108.10万元,占2.8%。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5.49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920.7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13.68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补发2021年度超额绩效而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585.86万元,占91.5%;项目支出334.86万元,占8.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采取实际收支数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36.5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5.92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7.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5.59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为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一是补发2021年度超额绩效而增加支出,二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5.99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以下未列入年初预算:一是上一年年末结转和结余;二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正常增资未列入年初预算;三是本年度学生资助。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44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39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正常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5.43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学生资助、在职人员正常增资及补发2021年超额绩效未列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均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采取实际收支数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万元。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846.15万元,占7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33,增长15%,主要原因是补发2021年超额绩效及本年退休减资未列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2.64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06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贴未列入年初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172.90万元,占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6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减资未列入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84.88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0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当年正常增资及新进人员工资未列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8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4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7.98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上年因区域办学调整,人员增加。但上一年因预算系统中人员信息不能补录,只能在本年作预算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缴费。公用经费24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18万元,下降13.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压缩了部分公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大幅缩减不必要的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8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本年因疫情影响,压缩了部分集中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教室班班通设备,以提升课堂教学技术水平,增强课堂教学效果。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2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6项,涉及资金334.8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2年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本单位无区财政局指定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846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