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是綦江区教委下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8人(实际在编8人),主要职能是: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对学校健康教育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区学生健康体检,并开展学生体检健康状况的调研工作;按照《全国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开展预防和矫治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一)职能职责
1.开展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研究,为教学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提供坚实保障。
2.负责指导全区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研究工作。
3.负责对辖区内的学生定期体检,并开展好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研究。
4.负责辖区内学生突发病、常见病的预防和矫治。
5.负责对学校专兼职卫生人员、心理咨询人员的定期培训和考察。
6.负责督促学校执行国家卫生标准,不断改善教学卫生、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
7.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学校卫生工作计划,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教学卫生与环境卫生条件的措施。
8.配合或协助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检查。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编〔2012〕287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为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899.82万元,支出总计899.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63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89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80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8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99.8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26.63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0.14万元,占23.4%;项目支出689.68万元,占76.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年末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99.8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6.63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80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6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指标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63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6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指标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年末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851.64万元,占9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48,下降5.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指标调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48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10.2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10.43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6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178.86万元(基本工资55.73万元 津贴补贴2.97万元;绩效工资77.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3.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4万元;住房公积金10.43万元;医疗费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0万元(生活补助6.20万元;医疗费补助0.80万元)。公用经费2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3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财政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0.00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0.28万元、邮电费0.80万元、差旅费0.30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工会经费6.03万元、福利费1.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财政预算指标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增加(车辆老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修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财政预算指标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0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增加(车辆老旧)。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均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54.2%,主要原因是加强职工培训,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全区中小学校新建、更新、补充心理辅导室硬件设备和软件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和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689.6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专款专用,资金落实到位,无拖沓截留现象,保障了单位的运行稳定,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022年全区学校学生近视防控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排66.71万元对2021年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中采光照明不合格的学校进行改造,预计2000元/间教室,350间(3850盏灯具),共计70万元。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区学生总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2022年校园基建维护基金-教育费附加/教职工体检费专项经费250万元用于全年教师体检约13000人次;2022年校园基建维护基金-教育费附加/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对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2年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因进度推行缓慢、资金调度等原因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协调相关部门尽可能减少学校项目繁琐的前期手续,以便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1388379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