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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教;草拟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政策,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的政策倾斜,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本区各职能部门、镇(街)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管理、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审计;规划、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6.统筹管理全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民办教育规范办学秩序,承担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活动相应的监管责任。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8.负责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学校机构编制和人事及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职工调配、考核、职称评审和奖惩工作。

10.负责全区的学籍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

12.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工作。

13.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4.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综合协调处理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挂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与区教育委员会合署办公。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27号)文件,本部门属行政机构,内设科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扶贫科)、组织科、人事科、基础教育科(挂政务服务科牌子)、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挂团工委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牌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学前教育科、财务科、安全保卫科、督导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下属事业单位113个,其中直属事业部门11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庆市綦江区教育考试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重庆市綦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师进修校、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内部审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学校102所(其中:幼儿园1所、小学49所、初中20所、九年一贯制24所、完全中学6所、特殊学校1所、职业教育学校1所)。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224,956.92万元,支出总计为224,956.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2.26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增加安排2017年在职人员超额绩效(年终考核部分)、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

2. 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84,93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16.37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2017年在职人员超额绩效(年终考核部分)、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等。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870.58万元,占97.26%;事业收入5,068.45万元,占2.74%。年初结转和结余40,017.8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88,44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05.25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补发2017年在职人员超额绩效(年终考核部分)、离退休健康修养费9,624.58万元和补发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基础绩效调标3,156.37万元,但资本性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在增量上是负增长。其中:基本支出157,897.13万元,占83.79%;项目支出30,543.71万元,占16.21%。

4.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51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12.99万元,下降15.92%,主要原因是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实施进度拨付各类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9,888.4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76.19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专项资金减少6,124.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77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8.92万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2017年在职人员超额绩效(年终考核部分)。与年初预算数比较增加26,512.67万元,增长17.3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7年在职人员超额绩效(年终考核部分)7,360.16万元、补发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基础绩效调标3,156.37万元、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1,205.48万元、各项上级补助资金145,949.93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990.76万元。

2. 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72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68.94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补发2017年在职人员超额绩效(年终考核部分)。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30.99万元,下降3.90%。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调整预算部分因12月才追加下达未形成支付2,461.05万元;二是2019年奖励性绩效、第四季度乡村教师补贴等需年终考核后才发放;三是年初预算的部分维修建设和采购项目因前期手续繁琐、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下达较晚、竣工审计未出结果、合同约定分期分款等原因未能实现支付。

3.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04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58.26万元,下降21.56%,主要原因是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严格按照实施进度拨付专项资金。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5,844.75万元,占78.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71.94万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因工程进度、资金调度等原因未能实现支付,形成结转结余。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27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此项目,属调整预算增加项目。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225.75万元,占13.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10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下降。

4)卫生健康支出7,908.80万元,占4.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7.40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下降。

5)农林水支出5.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此项目,属调整预算增加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7,719.10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77.82万元,下降31.06%,主要原因一是年中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二是年中新分、调进、调出人员调整追加安排的住房公积金未实现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753.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146,67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39.15万元,增长11.51%,主要原因是2017年在职人员超额绩效(年终考核部分)7,360.16万元、补发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基础绩效调标3,156.37万元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08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3.54万元,增长5.16%,主要原因是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物价上涨等导致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7.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6.99万元。本年收入9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0万元,下降10.19%,主要原因是乡村少年宫项目和体彩公益金(2018年和2019年区县分成)收入减少。本年支出7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3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安排用于乡村少年宫项目和体育、健身场地设备设施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6.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62万元,下降45.1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1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去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改为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部门人员出国出访。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14.3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应急保障公务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通过多方询价后,实际购买价低于预算价。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购置了公务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8万元,下降18.26%,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规范公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控制在预算内。租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7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2019年脱贫攻坚等工作力度加大、走访下村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34.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与区外其他单位(部门)业务往来、上下级公务处理、公务办理等出具公函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64万元,下降66.8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40万元,下降32.54%,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改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3.“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辆;国内公务接待1,074批次6,8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89元,车均购置费14.30万元,车均维护费3.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交通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一是物价上涨造成运行成本增加,二是扶贫工作等要求下村到校次数增多。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4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10万元,下降27.9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成本,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21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09万元,下降23.74%,主要原因是有些培训采取的网络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次数减少。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8.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72.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6.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2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装备,改善办公教学条件。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20,107.9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1,6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因进度推行缓慢、资金调度等原因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是协调相关部门尽可能减少学校项目繁琐的前期手续,以便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19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

自评总分
(分)

98.5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
及电话

刘绪芬13983947829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79

1598

85

8.5

其中:中央补助

1285



/

     市级补助

413



/

     区级资金

176



/

     其他资金

5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全区约1.4万次中职学生免收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收住宿费,对建卡贫困学生免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

对全区约14135人次中职学生免收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收住宿费,对建卡贫困学生免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得分
(分)

中职资助人次

人次

20

14000

14135

100

20

助学金补助标准

元/生/年

10

建卡3000,其他贫困2000

建卡3000,其他贫困2000

100

10

住宿费补助标准

元/生/年

10

500

500

100

10

教材减免标准

元/生/年

10

400

400

100

10

资助发放精准度

%

10

100

100

100

10

资金到位准时度

%

10

100

100

100

10

保障贫困学生入学率

%

10

100

100

100

10

家长学校满意度

%

5

95

96

100

5

社会公众满意度

%

5

95

96

100

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财政安排的中职资助资金中,含有免收的学费和住宿费,此费的用途是学校的公用经费,资助资金未执行支付部分就是公用经费资金。

2019年中职学生资助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对全区约14,135人次中职学生免收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收住宿费,对建卡贫困学生免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79万元,执行数为1,598万元,支付率为8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全区约14,135人次中职学生实施了资助,严格按资助标准执行,资助资金发放率为100%,二是确保无一人因贫困而辍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中职资助资金中,含有免收的学费和住宿费,此费的用途是学校的公用经费,资助资金未执行支付的部分指标资金就是公用经费。

2. 绩效自评报告

我部门委托重庆金三元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主试点实施区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16]54号)。

项目绩效目标:不断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为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下坚实基础。

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綦江区在行课期间对非街镇政府所在地(含海拔800米以上学校及其所辖教学点)的义务教育学生实施“完整午餐”,每生每天补助4元,同时按寄宿制学校每生每天0.8元、非寄宿制学校每生每天0.5元的标准另行补助食堂运行经费(用于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同时,为义务教育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简称“三类”学生)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每生每天补助4元; 其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免费提供“爱心午餐”,按就餐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项目年度经费预算及支出情况:年度经费预算合计1639万元(包含改善师生就餐条件资金),2019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綦江区教委指标调剂下达资金总额为1,181.47万元,全年支出1,207.76万元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2019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理论分值为100.00分,实际得分为84.00分,评价结果为良,其中项目投入理论分值为5.00分,实际得分为3.00分;管理理论分值为35.00分,实际得分为26.50分;项目产出理论分值为40.00分,实际得分为35.50分;项目效果理论分值为20.00分,实际得分为19.00分。

存在问题及扣分原因:个别单位资金的使用不规范、项目专项资金监控措施有待加强、项目质量管控不到位。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校园安保资金纳入区财政局重点绩效评价。

项目概况:2019年校园安保资金主要包括校园安保人员的工资、保险、服装、培训费用及校园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等。校园安保人员遵循“教委监督管理,保安公司招录、培训,学校使用考核”的原则,受校园保安联合管理办公室(由区教委、区公安局和保安公司共同成立,2019年7月已解散)领导和管理。安保人员工资标准随当地工资水平调整而调整,不能低于当地当月最低工资标准,安保人员的社会五险按照当地人社局相关规定支付,支付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费用标准,个人缴纳部分在安保人员应发工资中代扣。安保人员工资及社保由区教委支付给保安服务公司,另支付安保人员管理费53万元/年。根据区教委《綦江区教育系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园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由实施学校向区教委提出资金申请,区教委对申报项目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原则进行筛选,由计财科会同安保科、基建中心、审计中心等科室、站所进行核实,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强化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2019年区校园安保资金金额约3,28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实际执行金额约2,953.96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约为89.98%。其中,区教委预算金额约2,222.50万元,实际执行金额约2,214.79万元,预算执行率约为99.65%;各学校预算金额约1,060.50万元,实际执行金额约739.17万元,预算执行率约为69.70%。实际执行金额中安保人员工资、社保、服装及培训费1,625万元,校园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等1,328.96万元。

评价结论:本项目加权综合得分87.51分,评价等次为良。具体得分情况为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0.00分,实际得分10.00分,得分率100.00%;项目管理指标分值30.00分,实际得分23.08分,得分率76.93%,项目产出指标分值42.00分,实际得分36.43分,得分率86.74%;项目绩效指标分值18.00分,实际得分18.00分,得分率100.0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扣分原因:预算执行率偏低、部分人员无证上岗、女性保安占比较高、保安人员薪酬较低、校园安保“物防”“技防”情况尚需加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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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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