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教;草拟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政策,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的政策倾斜,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负责对本区各职能部门、镇(街)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管理、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审计;规划、指导学校建设、教育装备、勤工俭学、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6)统筹管理全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民办教育规范办学秩序,承担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活动相应的监管责任。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8)负责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学校机构编制和人事及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教职工调配、考核、职称评审和奖惩工作。
(10)负责全区的学籍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
(12)负责各类教育考试工作。
(13)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4)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综合协调处理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与部门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挂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履行区委规定的职责,与区教育委员会合署办公。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綦编〔2012〕227号)文件,本部门属行政机构,内设科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科、人事科、基础教育科(挂政务服务科牌子)、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挂团工委办公室、关工委办公室牌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财务审计科、安全保卫科(挂群众工作科牌子)、督导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下属事业单位112个,其中直属事业部门11个,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庆市綦江区考试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服务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重庆市綦江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师进修校、重庆市綦江区中小学基本建设管理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审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教育督导评估中心;学校101所,幼儿园1所、小学48所、初中20所、九年一贯制24所、完全中学5所、高级中学1所、特殊学校1所、职业教育学校1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含年初结转结余)总计224,364.66万元,支出(含年末结转结余)总计 224,364.66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1,381.1万元、增长5.34%,主要原因年初结转结余历年资金较上年增加9,322.18万元,另年中追加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884.58万元等。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当年收入178,22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222.6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当年支出180,93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71.23万元,占78.52%;项目支出38,864.36万元,占21.4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429.07万元,较上年虽减少14,873.67万元,但结转结余体量仍较大,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调整预算部分因12月才追加下达未形成支付7,122.32万元;二是2018年奖励性绩效、四季度乡村教师补贴等10353.44万元,需年终考核后发放;三是未发放兑现2016年4-12月日常考核奖约9500万元;四是部分维修建设和采购项目因前期手续繁琐、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下达较晚、竣工审计未出结果、合同约定分期分款等原因未实现支付约14,070.8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8,22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58.91万元,增长1.16%。主要年中追加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884.58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234.39万元,增长26.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年中调资和调整增加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加大,其中追加增人增资、退休“中人” 一次性补贴等11,733.57万元、年中下达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13074.97万元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93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54.77万元,增长16.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放2017年、2018年日常考核奖21,932.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94.67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因工程进度、资金调度等原因未实现支付,形成结转结余。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43,429.07万元,较上年虽减少14,873.67万元,但结转结余体量仍较大,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调整预算部分因12月才追加下达未形成支付7,122.32万元;二是2018年奖励性绩效、四季度乡村教师补贴等10353.44万元,需年终考核后发放;三是未发放兑现2016年4-12月日常考核奖约9500万元;四是部分维修建设和采购项目因前期手续繁琐、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下达较晚、竣工审计未出结果、合同约定分期分款等原因未实现支付约14,070.84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1,197.60万元,占78.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80.2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因工程进度、资金调度等原因未实现支付,形成结转结余;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此项目,属调整预算增加项目;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433.67万元,占13.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5.58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39.46万元,占4.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40.99万元,占3.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使其社保、医疗、住房公积金缴存等增加,其他支出103.87万元,占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071.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533.60万元,较上年增加26,049.81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发放2017年、2018年日常考核奖21,932.5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537.63万元 ,较上年减少651.7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节约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费、维修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7.13万元。本年收入10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00万元,增长237.50%,主要原因是增加乡村少年宫项目和体彩公益金(2017年和2018年区县分成)收入,本年支出8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31万元,增长97.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乡村少年宫项目和体育、健身场地设备设施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6.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1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去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部门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全年没有购置车辆,车辆购置费用为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6.30万元,主要公务车辆燃油、维修、停车、洗车、路桥、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3.公务接待费:全年支出50.4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与其他区县教委业务往来、上下级公务处理、同级其他部门公务办理等出具公函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957批次,9,864人,其中:国内 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1.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减少38.78万元,减少46.85%,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约,节省了部分经费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职教中心用于汽修专业教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7.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装备,改善办公教学条件。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018年所有项目资金均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4,855.62万元,还接受了市财政局委托的中介对学前教育资金绩效评价,另我部门还自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18年义务教育寄宿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855.62元,执行数为23,633.26万元,完成预算的6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区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大大改善,二是全区学生各方面素质显著提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为部分项目资金因进度推行缓慢、资金调度等原因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为协调相关部门尽可能减少学校项目繁琐的前期手续以便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执行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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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名称 |
2018年安保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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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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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1806 |
项目实施期限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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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
项目资金总额 |
1806 |
资金来源(层级) |
项目资金执行数 |
1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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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性资金 |
1806 |
区级 |
其中:财政执行数 |
1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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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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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执行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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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得分 |
|
2018年安保资金 |
产出:用1417万元为167所学校配备500余名专职保安,用351万元维修安保设施设备130余次,用29万安装监控40校次,用9.3万培训安保人员500余人。 |
产出:用1417万元为167所学校配备500余名专职保安,用351万元维修安保设施设备130余次,用29万安装监控40校次,用9.3万培训安保人员500余人。 |
90 |
40%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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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专职保安为全区所有学校师生安全实施有力保障;学校屋顶漏水、宿舍、围墙、堡坎、外墙等隐患得到整治;30余所学校监控视频得到安装维护。让全区12万师生有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
效益:专职保安为全区所有学校师生安全实施有力保障;学校屋顶漏水、宿舍、围墙、堡坎、外墙等隐患得到整治;30余所学校监控视频得到安装维护。让全区13万师生有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
100 |
30% |
30 |
||
|
管理:安保科专人管理安保人员的聘请、培训和考核;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学校自报与相关科室核实相结合,精准安排安保资金 |
管理:安保科专人管理专职保安人员的聘请、培训和考核;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学校自报与相关科室核实相结合,精准安排安保资金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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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社会对学校安全保障满意率95%,学校对安保资金安排的满意率95% |
满意度:社会对学校安全保障满意率90%,学校对安保资金安排的满意率90% |
90 |
10% |
9 |
||
|
资金执行率:100% |
资金执行率:90% |
90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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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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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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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部门主要领导: 王宏兴 |
实施单位主要领导: 王宏兴 项目评价人员:陈学刚、李罡 、刘绪芬、秦茂莲 |
项目评价日期:2019年9月15日 |
营养改善资金项目预算绩效单位目标自评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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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名称 |
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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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 |
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
||||||
项目实施单位 |
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
项目实施期限 |
一年 |
||||
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
项目资金总额 |
2444 |
资金来源(层级) |
项目资金执行数 |
1743 |
||
其中:财政性资金 |
2444 |
|
其中:财政执行数 |
1743 |
|||
其他类资金 |
|
|
其他执行数 |
|
|||
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
绩效目标指标名称(三级) |
绩效目标预算批复值 |
项目实施实际完成值 |
绩效指标完成率(%) |
权重 |
得分 |
|
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产出:为非政府所在地1.43万学生提供每人每餐4元的膳食补助888万,并提供食堂运行费161万,为全区3383人提供爱心午餐225万元,为全区7.88万学生提供牛奶377万元,为48所学校购置食堂设施设备793万元 |
产出:为非政府所在地1.43万学生提供每人每餐4元的膳食补助888万,并提供食堂运行费161万,为全区3383人提供爱心午餐225万元,为全区7.88万学生提供牛奶377万元,为48所学校购置食堂设施设备794万元未完成 |
85% |
40% |
34 |
||
|
效益:改善全区边远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学生身体素养,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得到社会充分肯定高度关注。 |
效益:改善全区边远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学生身体素养,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得到社会充分肯定高度关注。 |
90% |
3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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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营养资金区教委安排专人管理,每期先预拨资金,然后每期末据实结算,加强专项检查,保证符合条件学生全额享受。 |
管理:营养资金区教委安排专人管理,每期先预拨资金,然后每期末据实结算,加强专项检查,保证符合条件学生全额享受。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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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收益师生满意度95%,社会满意度95% |
满意度:收益师生满意度95%,社会满意度93% |
95%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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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率:100% |
资金执行率:71% |
71% |
1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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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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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简析 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
一、未完成原因分析:食堂设施设备资金分配较迟,未能当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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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部门主要领导:王宏兴 |
实施单位主要领导: 王宏兴 项目评价人员:刘绪芬、刘智、陈思涵、罗军 |
项目评价日期:2019年9月15日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 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等。各部门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部门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部门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部门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部门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部门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部门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部门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部门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部门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部门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部门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部门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