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部门镇街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 索引号 ]
  • 1150022200931222XG/2025-0008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交通运输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30
  • [ 发布日期 ]
  • 2025-10-30

重庆市綦江区公路事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公路建设、养护、路政、运营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公路养护技术标准。

2.承担区内国、省、县(乡)道公路、桥梁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的事务工作。

3.承担所管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4.承担区内国、省、县(乡)道公路路网运行管理、公路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区级公路战备的事务工作。

5.承担公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行业信息化有关事务工作。

6.负责公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养工作。

7.承担公路服务质量评价、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公路政务服务和行业统计等事务工作。

8.承担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完成区交通运输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綦江区公路事务中心属綦江区交通运输委下属事业单位,共设置6个科室(组织人事科、安全科、计划财务科、养护管理科、建设管理科、材料设备管理科)、1个办公室。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000.9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72.42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主要为本年增加了护栏采购和安装项目。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1000.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72.42万元,增长6.5%,主要为本年增加了护栏采购和安装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00.98万元,占100.0%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1000.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72.42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护栏采购和安装项目。其中:基本支出3635.09万元,占33.0%;项目支出7365.89万元,占67.0%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政策要求,不做年末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000.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2.42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护栏采购和安装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51.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76.58万元,下降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9.30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护栏采购和安装项目。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1.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76.58万元,下降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9.30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护栏采购和安装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0.49万元,占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09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年中综合目标考核奖(事业离退休)指标有所调剂。

2)卫生健康支出135.03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2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交通运输支出7246.92万元,占8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3.94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护栏采购和安装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109.54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9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政策要求,不做年末结转。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5.09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3249.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75.11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发了退休职工健康修养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85.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97万元,下降3.5%,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租赁费,公务车费用,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2万元,下降1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8万元,下降3.5%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过路费等日常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2万元,下降13.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8万元,下降3.5%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4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45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1%。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5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2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302.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27.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88.9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07.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6 %。主要用于采购护栏采购和安装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8项,涉及资金121150万元,自评得分均90分以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芸展      023-858860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