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重庆市綦江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有关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
2.贯彻落实道路客货运、城市客运、维修和培训等行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
3.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的事务工作。
4.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管理的事务工作。
5.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的事务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调查。
6.承担道路运输行业有关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组织的事务工作。承担道路运输战备事务工作。
7.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和信用体系建设、道路运输政务服务、行业统计的事务工作。
8.承担道路运输行业运行监测、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以及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事务工作。
9.承担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0.完成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经编办批准设置办公室、财务科、客运科、货运科、驾培维修科、安全应急科。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543.70万元,支出总计6543.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81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今年区级客运营运补贴项目按年初预算全部执行完毕,总收支较去年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54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81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今年区级客运营运补贴项目按年初预算全部执行完毕,总收入较去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43.70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54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81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今年区级客运营运补贴项目按年初预算全部执行完毕,总支出较去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77.80万元,占11.89%;项目支出5765.90万元,占88.1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43.7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6.81万元,增长5.60%。主要原因是今年区级客运营运补贴项目按年初预算全部执行完毕,总收、支较去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81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运转性经费(办公场所租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6.48万元,下降35.14%。主要原因是市级提前下达企业补贴,需在次年结算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81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运转性经费(办公场所租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6.48万元,下降35.14%。主要原因是市级提前下达企业补贴,需在次年结算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1.74万元,占1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46万元,增长16.97%,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职工死亡1人,发放死亡抚恤金19.7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0.32万元,占1.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0.52%。
(3)交通运输支出1314.69万元,占85.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6.16万元,下降39.16%,主要原因是市级提前下达企业补贴,需在次年结算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36.95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2万元,下降26.93%,主要原因是2023年按照公积金清理工作要求,以抵扣的形式收回以前年度需清退的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7.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19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奖金以及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3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9万元,增长33.31%,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会政策调整,相关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7.61万元,增长8.88%,主要原因是今年区级客运营运补贴项目按年初预算全部执行完毕,总收支金额较去年增加。本年支出5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7.61万元,增长8.88%,主要原因是今年区级客运营运补贴项目按年初预算全部执行完毕,总收支金额较去年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万元,下降14.87%,主要原因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6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负责綦江区创建全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示范区,国家级市级检查接待较多,相应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车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16.29%,主要原因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5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按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其他单位公务活动时产生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9.39%,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0万元,增长272.73%,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负责綦江区创建全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示范区,国家级市级检查接待较多,相应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6.9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94.62%,主要原因是去年由于疫情影响,部分会议未正常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去年由于疫情原因,未正常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6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89万元,增长33.31%,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会政策调整,相关经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6783.7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结果为优良,资金使用效果较好。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详见附表。
(2)公开内容。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2023年客运营运补贴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000万元,评价得分82.64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项目运行管理不到位、项目绩效指标编制和自评质量不高等主要问题,提出提质增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率,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管理理念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蒋春霞 023-48658107。
附加:重庆市綦江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