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交通相关法律法规。
2.承担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3.承担全区公路路政(国省县道)、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4.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5.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6.协调对接地方高速公路相关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核定事业编制105名,设12个内设机构,即综合科、法制科(安全科)、科技信息科、违章处理科、公路执法一大队、公路执法二大队、公路执法三大队、公路执法四大队、公路执法五大队、公路执法六大队、港航海事大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751.02万元,支出总计1751.02万元。收支均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02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职能职责以及在职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86.02万元,较上年收入决算数增加190.01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职能职责以及在职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6.0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4.99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5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7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职能职责以及在职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其中:基本支出1129.91万元,占64.5%;项目支出621.1万元,占35.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6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盘活存量,消化上年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51.0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0.02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职能职责以及在职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01万元,增长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6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职能职责以及在职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7万元,增长3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68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职能职责以及在职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6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盘活存量,消化上年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52万元,占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6.33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卫生健康保障支出增加。
(3)交通运输支出1530.85万元,占8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79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职能职责以及在职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49.32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5)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占1.4%。同年初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56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8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63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减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1万元,增长69.8%,主要原因是交通执法综合改革后,根据职能职责执法车辆使用频率增加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度决算数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全区开展路域环境、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非法改装等公路路政道路运政领域专项执法整治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3万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交通执法综合改革后,根据职能职责执法车辆使用频率增加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6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度决算数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63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减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5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1.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399.1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全部覆盖,每个项目均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层面进行全方位评价;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适中,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项目名称 |
固定治超站专项经费-预安排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
联系人 |
黄婷 85886013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6.6 |
166.6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 | ||||||
区级资金 |
166.6 |
166.6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维持固定治超站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对过往货运车辆依法检测、处置。 |
维持固定治超站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对过往货运车辆依法检测、处置。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车辆检测率 |
% |
30 |
100 |
100 |
100 |
30 | |
对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及处罚率 |
% |
20 |
100 |
100 |
100 |
20 | |
确保公路、桥梁通行安全率 |
% |
20 |
100 |
100 |
100 |
20 | |
公路通畅度 |
%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群众满意度 |
% |
10 |
90 |
90 |
100 |
1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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