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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

2.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利用、枢纽站场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重点项目的方案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专题论证报告编制;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负责对邮政部门提出的邮政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衔接平衡。

3.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和公共客运等多种运输方式和基础设施的配套衔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布局,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协调做好高速公路、铁路、民航、邮政、海事、航道、船检、救助、打捞等涉地相关工作。

4.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和行业稳定;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陆客货运输和相关业务(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营运车船技术、从业人员管理)的管理工作;指导辖区船舶的法定检验。

5.负责编制全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提出全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和方向,根据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拟订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6.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枢纽站场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地方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枢纽站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列养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指导乡、村道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

7.承担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监督管理、区列养公路路政等行政许可、行政决策职能,指导街镇做好乡村公路行政许可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组织协调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8.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全区交通运输领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重点、特种、战备、抢险救灾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重点时段重大交通运输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编制与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平安建设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并发布有关信息;统筹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

10.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协会的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12.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交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群众工作科)、组织人事科、综合规划科、安全法规科、建设养护管理科(区交通战备办公室)、财务科、行政审批科、铁路民航科(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农村公路管理科(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共9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22139.48万元,支出总计222139.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77.97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

渝黔高速扩能、綦江北互通及连接线建设,分别完成总工程量的88%、45%,实施S104扶欢至打通段、G210篆塘至赶水段、G210赶水至渝黔界段、S534登瀛至白云观等国省干线建设181公里,新修“四好农村路”464公里(通达工程364公里,通畅工程100公里),建设乡村振兴示范路87公里,产业升级路54.5公里,实现全区村民小组通畅率99%、通达率100%。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474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830.46万元,减少27.99%,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的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588.22万元,占99.83%;其他收入157.25万元,占0.17%。年初结转和结余127394.01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8633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40.42万元,增长24.23%%,主要原因是三年行动计划大部分项目建设达到合同付款条件,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其中:基本支出569.9万元,占0.66%;项目支出85763.15万元,占99.3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580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62.45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及以前的部分项目尚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2139.4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77.97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

渝黔高速扩能、綦江北互通及连接线建设,分别完成总工程量的88%、45%,实施S104扶欢至打通段、G210篆塘至赶水段、G210赶水至渝黔界段、S534登瀛至白云观等国省干线建设181公里,新修“四好农村路”464公里(通达工程364公里,通畅工程100公里),建设乡村振兴示范路87公里,产业升级路54.5公里,实现全区村民小组通畅率99%、通达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6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07.02万元,下降10.80%。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9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93.27万元,下降29.64%。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50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78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交通基础设施提升计划中的部分项目在2020年度达到付款条件,需要及时支付工程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0.68万元,占0.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5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引起社保缴费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78.27万元,占0.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7万元,增加177%。

  (3)城乡社区支出8955万元,占4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05万元,增加1094%,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的增加。

  (4)交通运输支出10091.4万元,占45.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18.69万元,下降61.93%。

 (5)住房保障支出22.3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减少0.1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导致的公积金变动。

 (6)其他支出3017.93万元,占13.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5.07万元,下降59.6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2万元,减少15.23%。公用经费7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7万元,减少24.22%。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92955.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2141.10万元。本年收入5322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566.29万元,减少37.23%。本年支出64037.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17.6万元,增长71.59%,主要原因是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达到付款条件。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减少1.2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3万元,下降68.1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国省干道日常维护检查、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减少0.2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9万元,下降47.75%,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车使用。

  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8万元,减少99.15%,主要原因公务接待的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7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4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正值三年交通大会战的收官之年,巡查、检查较上年大幅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67.85%。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1万元,下降86.1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6899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在公路养护、道路建设、路政执法、道路运输等方面都按照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一一得到了落实。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6008。


附件下载:

2020年綦江区级部门决算公开(交通局机关).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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