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有关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
2.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利用、枢纽站场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重点项目的方案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专题论证报告编制;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负责对邮政部门提出的邮政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衔接平衡。
3.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和公共客运等多种运输方式和基础设施的配套衔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布局,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协调做好高速公路、铁路、民航、邮政、海事、航道、船检、救助、打捞等涉地相关工作。
4.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和行业稳定;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陆客货运输和相关业务(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营运车船技术、从业人员管理)的管理工作;指导辖区船舶的法定检验。
5.负责编制全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提出全区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和方向,根据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拟订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6.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枢纽站场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地方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枢纽站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列养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指导乡、村道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
7.承担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监督管理、区列养公路路政等行政许可、行政决策职能,指导街镇做好乡村公路行政许可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深化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负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组织协调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8.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全区交通运输领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重点、特种、战备、抢险救灾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重点时段重大交通运输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编制与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平安建设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并发布有关信息;统筹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
10.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合作交流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协会的工作。
11.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12.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交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群众工作科)、组织人事科、综合规划科、安全法规科、建设养护管理科(区交通战备办公室)、财务科、行政审批科、铁路民航科(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农村公路管理科(区农村公路管理局),共9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
1.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2.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承担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3.区公路事务中心:承担公路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不再承担村道的建设、养护、管理职能职责。
4.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承担港口、航道、水路运输、地方海事等管理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5.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中心:承担全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45,180.62万元,支出总计245,180.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19.11万元、增长13.74%,主要原因是:
(1)渝黔高速扩能、綦江北互通及连接线建设,分别完成总工程量的88%、45%,实施S104扶欢至打通段、G210篆塘至赶水段、G210赶水至渝黔界段、S534登瀛至白云观等国省干线建设181公里,新修“四好农村路”464公里(通达工程364公里,通畅工程100公里),建设乡村振兴示范路87公里,产业升级路54.5公里,实现全区村民小组通畅率99%、通达率100%;
(2)针对管养公路出现的网裂、松散、坑槽等病害,实施路面灌缝约5.5万米、坑槽挖补面积达10万m²;投入资金约1500万元,完成32座桥梁伸缩缝、止水带更换工作;完成G210、G353线支路搭接工程38处;修建并完善19座桥梁检查步道;完成G210线护栏提升改造60余公里,全面提高道路通行质量。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13,76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14.3万元,减少13.54%,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574.01万元,占98.08%;其他收入2,187.62万元,占1.92%。年初结转和结余131,418.99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5,555.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63.34万元,增长51.90%,主要原因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达到合同付款条件,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其中:基本支出8,418.20万元,占7.98%;项目支出97,137.77万元,占92.0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9,62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4.24万元,增长4.41%,主要原因是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达到合同付款条件,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1,726.6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681.67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1)渝黔高速扩能、綦江北互通及连接线建设,分别完成总工程量的88%、45%,实施S104扶欢至打通段、G210篆塘至赶水段、G210赶水至渝黔界段、S534登瀛至白云观等国省干线建设181公里,新修“四好农村路”464公里(通达工程364公里,通畅工程100公里),建设乡村振兴示范路87公里,产业升级路54.5公里,实现全区村民小组通畅率99%、通达率100%;(2)针对管养公路出现的网裂、松散、坑槽等病害,实施路面灌缝约5.5万米、坑槽挖补面积达10万m²;投入资金约1500万元,完成32座桥梁伸缩缝、止水带更换工作;完成G210、G353线支路搭接工程38处;修建并完善19座桥梁检查步道;完成G210线护栏提升改造60余公里,全面提高道路通行质量;(3)累计开展巡查公路9.7万公里、处置涉路案件83件、清扫路面约9500万m²,清理边沟2780公里,疏通涵洞近4800道,清除路面、路肩堆积物5000余m³,实施G210线、G353线、S104线等路段行道树修枝整形和刷白约600公里,桥梁刷漆95座、里程碑刷漆512块、百米桩刷漆4186个,全力营造畅、安、舒、美通行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5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78.76万元,增加15.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91.59万元,增409.79%。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的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944.19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8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2.98万元,增长1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27.71万元,下降22%。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11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1.49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交通基础设施提升计划中的部分项目在2020年度达到付款条件,需要及时支付工程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70.00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18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57.08万元,占6.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9.35万元,增长47.9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卫生健康支出360.26万元,占1.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06万元,下降11.55%。
(4)城乡社区支出8,955.00万元,占25.17%,较年初预算数8,205万元,增加1094%,主要原因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的调整。
(5)交通运输支出20,717.77万元,占58.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91.23万元,下降41.16%。
(6)住房保障支出293.79万元,占0.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导致的公积金变动。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
(8)其他支出3,017.93万元,占8.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5.07万元,下降59.6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1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9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5.13万元,增长24.5%,公用经费1,02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29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因交通建设项目增多而导致的巡查、检查等开支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93,208.4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2,141.10万元。本年收入57,82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966.29万元,减少31.80%。本年支出68,89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71.09万元,增长84.60%,主要原因是交通基础设施提升计划中的部分项目在2020年度达到付款条件,需要及时支付工程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3万元,减少17.8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24万元,下降22.0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2.8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国省干道日常维护检查、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6万元,减少11.78%,主要原因是处于交通三年行动期间,专业检测车辆使用频率增加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9万元,下降18.5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部分公务车辆封存未使用。
公务接待费2.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7万元,下降72.5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4万元,减少66.7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4辆;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4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4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55万元,减少20.4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11.21%。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万元,下降11.19%。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3.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0.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2%。主要用于采购道路安全护栏及材料。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78010.2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在公路养护、道路建设、路政执法、道路运输等方面都按照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一一得到了落实。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填表单位(盖章):重庆市綦江区公路事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2020年国省县道养护经费 |
自评总分 |
99.93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
联系人 |
85886024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64 |
2049.83 |
99.31% |
9.93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
市级补助 |
1200 |
/ | |||||
区级资金 |
2064 |
849.83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落实公路管养职责,加大公路管养力度,拟定公路养护计划,组织实施日常管养工作,实现公路“畅、安、舒、美”养护管理目标。 |
根据年初养护工作计划,有序组织实施日常管养工作,实现了公路“畅、安、舒、美”养护管理目标,履行了公路管养职责。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得分 |
年养护量 |
公里 |
50 |
国道140.588公里、省道294.113公里、县道317.822公里 |
100% |
100% |
50 | |
公路畅通度 |
% |
10 |
99% |
100% |
100% |
10 | |
公路安全度 |
% |
10 |
98% |
100% |
100% |
10 | |
公路美化度 |
% |
10 |
99%% |
100% |
100% |
10 | |
群众满意度 |
% |
10 |
98% |
100% |
100% |
1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国省县道养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完成国省县道日常养护(国省道140.88公里,省道292.83公里,县道273.276公里),确保路面平整、边沟畅通、公路标志标牌设施完整,确保车辆行人安全,为公众打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64万元,执行数为2049.83万元,完成预算的99.3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年养护量706.99公里,二是道路畅、安、舒、美的目标得到落实,三是群众满意度提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区道路养护里程长,路况复杂,养护人员明显不足,对部分路段的管护仍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日常巡查管养,同时对部分线路进行改造升级,提升道路通行质量。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委托第三方对重庆市綦江区2020年国省县道养护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重庆市綦江区2020年国省县道养护项目完成了对綦江境内752.52公里道路的日常养护及28项零星工程维修。项目的实施保持了公路及其设施的完好状态,改善沿线运输环境,及时修复了损坏部分,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治理了公路存在的病害和隐患,逐步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延长了公路的使用年限,提高了区域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产生了良好的效益。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全,内容精细度不够;新的承包商选取程序繁琐,影响零星工程及时开展;前期设计不充分,导致部分零星工程延期。
通过综合评价,重庆市綦江区2020年国省县道养护项目综合得分为88分,评价等级为良。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分 |
决策 |
20 |
16 |
过程 |
20 |
16.5 |
产出 |
30 |
26.5 |
效益 |
30 |
29 |
小计 |
100 |
88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8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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